32万余名河长、2千余名湖长参与共建美丽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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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22日电(初梓瑞)近日,水利部部署了2018下半年全国河湖整治四大专项行动,旨在压实地方河长湖长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积极改善河湖面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截至目前,全国已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2万多名,28个省份将河长体系延伸至村,落实了“最后一公里”的河湖管护责任。纳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的2865个湖泊,有2327个湖泊已设立湖长,其中18个省份已完成名录内湖泊湖长的设立。





在抓紧推进建立河长体系的同时,地方各级河长积极巡河履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管不住”到“管得好”转变,河湖管护成效逐步显现。





水利部要求,各地按照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具体如下:





一是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堆砂场,维护河湖采砂管理正常秩序。建立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核心的采砂管理地方责任体系,严格规划、许可、监管、执法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不断健全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同时结合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际,对长江非法采砂整治作出专项部署。





二是开展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全国水库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治理垃圾围坝问题,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三是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餐饮趸船、长期“占而不用”的岸线利用项目、违反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岸线利用项目。





四是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大排查行动中发现的河湖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对照点位清单,清理一处、销号一处,2018年年底前完成集中清理整治。需要鉴别的固体废物,经有关部门鉴别分类后,由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清理整治后的滩地,及时组织开展复绿等生态修复,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和污染问题。





据悉,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将纳入河长制总结评估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