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污车竟违规排放污染物 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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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府新区万安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员在巡查时发现网格内灌溉渠水体不时有混浊物出现,水质产生间断性发黑现象,环境监管网格员立即向属地街道和环保部门报告了这一情况。20分钟后,天府新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会同监测部门赶到现场,对农灌渠上游开展排查。排查中,发现一辆吸污车形迹可疑,执法人员立即挡获该车并开展调查。经过对吸污车司机及工作人员问询,执法人员得知,该吸污车为成都市成华区富顺管道服务部所有,为企业提供化粪池吸污清运工作。因该清运单位注册在外地,为避免当事人离开后难以取证,执法人员兵分两路,现场对车辆上的工作人员进行单独笔录调查,同时对污水来源企业开展调查。





吸污车司机坦言,当天该吸污车在完成化粪池清理后,路经天府新区万安街道一村道,为节约运输成本,在一处农灌渠旁,借助树林遮挡,擅自将清理出的污水排放至农灌渠中。而污水来源是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的生活废水。监测报告显示,违法排放的污水悬浮物和化学需氧量浓度均超标。





调查取证结果显示,成都市成华区富顺管道服务部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一案证据确凿。“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该清运公司予以4万元的处罚。”执法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安机关已完成相关调查,依法对涉案责任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对配合李某的工作人员廖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成都商报记者李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