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评创新型企业100强 还可获亮相智博会“入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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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创新型企业100强”评选表彰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李裕锟 摄





华龙网6月20日11时55分讯(记者 周晓雪)为加强对重庆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今(20)日,“2018年重庆市创新型企业100强”评选表彰新闻发布会在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本次活动有哪些亮点?参评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入选企业又将获得哪些“礼包”?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杨丽琼介绍了相关情况。





杨丽琼发布相关信息。记者 李裕锟 摄





我市首次面向全市创新型企业开展评选表彰





“2018年重庆市创新型企业100强”评选表彰是经市评比达标表彰协调小组同意,由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团市委、市中小企业局和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我市首次面向全市创新型企业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





杨丽琼介绍,举办“重庆市创新型企业100强”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务实之举。





“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我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组合拳’鼓励企业创新发展,通过创新型企业100强的评选表彰,目的就是要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树立标杆典型、发挥示范效益,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杨丽琼表示。





同时,举办“重庆市创新型企业100强”评选表彰活动也是打造创新生态系统的现实之需,帮助创新型企业脱颖而出、快速发展,打造培植适合创新创业企业成长的优良土壤,从而有力地助推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





华龙网记者现场直播。记者 李裕锟 摄





参评企业要具备这些基本条件





作为我市首次面向全市创新型企业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参评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杨丽琼介绍,参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首先,企业依法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近3年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保违法行为,且近3年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在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系统无违法失信记录。





与此同时,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按企业销售收入分级);企业的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拥有必要的研发试验设施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原则上企业拥有有效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不低于1件;新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当年产品(服务)总销售收入比例在30%以上。





现场记者提问。记者 李裕锟 摄





入选企业将在智博会专区进行展示





本次评选范围包括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创新型企业,重点评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高成长性企业、对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引导示范作用的优秀企业,尤其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行领先、具有自主品牌和较强行业带动性的企业。





杨丽琼介绍,评选表彰已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启动,由各区县经济信息委联合同级人力社保局、科委、团委等部门负责辖区内创新型企业评选推荐工作。整个评选表彰活动分为企业申报、审核上报、专家评审、综合评审、公示表彰5个环节。





“活动将会对选出的‘2018年重庆市创新型企业100强’进行公开表彰和授牌,同时纳入‘智博会’创新型企业集中展示专区进行展示,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杨丽琼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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