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超标 柳州三企业被重罚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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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超标 柳州三企业被重罚70万元





有超排企业积极整改但为时已晚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黄显巧)继今年5月柳州市环保局对三家企业分别开出70万元罚单后,6月上旬又有三家企业因废气排放超标领到70万元一单的行政处罚重单。据了解,获悉被罚后曾有企业积极整改请求减轻处罚,但为时已晚。





第一家企业是柳州市华阳再生造纸厂。去年12月,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厂锅炉除尘器进行处理后,17米高的烟囱上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687.7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501毫克/立方米,分别超过国家规定限值颗粒物浓度8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400毫克/立方米的759.6%和25%。





第二家企业是柳州市康小乐牛奶有限公司。去年12月,环保部门委托采样监测发现,该公司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后,25米高烟囱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平均值为385.4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规定限值颗粒物浓度80毫克/立方米的381.8%。





第三家企业是柳州市鼎立废渣回收有限公司。今年2月,环保部门委托废气采样监测发现,该公司1#回转窑生产线污染防治设施后20米高烟囱上,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29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规定限值0.1毫克/立方米的190%。





根据今年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超过排放标准70%以上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可责令企业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七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三家违法企业中,虽然有企业存在积极配合执法和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情节,也有企业表示生产经营困难,对高额处罚难以为继希望减少处罚,但处罚已经是最低下限,高额罚单难以避免。





新办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将根据企业违法性质和违法排污的量来处罚,不再考虑企业能否承受处罚,最严重的情况是,企业可能因为收到高额罚单而不得不破产。今年截至目前,柳州市级环保部门已经开出24张环保罚单,处罚金额达到493.5621万元,而去年一整年的行政处罚56单,处罚金额为335.4691万元,半年未过罚金已经超出去年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