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听信老同学谎言买内部股被骗30万元误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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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谎言买内部股 老同学被骗背巨债





本报讯(记者林靖)男子以代为购买公司股票期权为由,骗取大学同学30万元,近日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而被骗的其大学同学原本是要买婚房的新郎官儿,因轻信老同学之言,结果耽误了婚期,还背负了巨债。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刘某前年因投资煤炭生意失利,欠下了高利贷。后来他在京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地和大学同学安先生的工作地相距较近,二人于是合住。其间,刘某的单位传出要成立分公司的风声。在并无确定消息或政策的情况下,刘某就向安先生虚构公司要成立分公司、可购买内部股票期权、承包项目挣钱等事项,伪造了所谓的股票购买合同,利用同学的身份,骗取安先生的信任,以合名义从安先生处拿到了所谓“合作款”30万元。而他此前向安先生借的3万元也约定作为投资款,总计33万元。





但实际上,刘某拿到钱之后,根本就没有用作公司运营或者项目投资,而是偿还了此前自己欠下的高利贷。安先生后来向刘某所在单位核实,才发现自己被骗。因为无法追回钱款,安先生无奈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被骗的钱有20万元是向朋友借来的,另10万元本打算用于和女友结婚,在老家购置婚房交首付款。”安先生说,因误信了老同学的花言巧语,自己不仅背负了巨额债务,连婚期都耽误了。





在法庭上,被告人刘某听到被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后,当场承认了。他表示自己从安先生那里拿来的钱,都已用来偿还高利贷了,他表示愿意赔偿安先生的损失,希望自己的家属能够代为退赔赃款。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