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9岁少年点燃鞭炮丢杂草引发山火 致过火林地12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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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今年2月份,云南曲靖宣威市一少年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鞭炮后丢到杂草中,致山林内引发大面积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林地有120.8亩。因犯罪嫌疑人马某作案时年仅9岁,属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宣威市森林公安局5月30日依法对此案予以撤案。





近日,曲靖宣威市森林公安局通报称,今年2月19日17点58分,该局接到报案称:宣威市凤凰街道大屯居委会小晏家松棵山场发生森林火灾,请森林公安前往查处。接报后,宣威市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工作。经查:2018年2月19日中午12时许,马某随其父母到凤凰街道小晏家松棵山场栽种核桃树,当日15时30分时许,下山返家途中,行至凤凰街道小晏家松棵山场南面坡半山腰处,马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鞭炮点燃丢到地埂边的杂草中,鞭炮点燃后将路边杂草引燃,因风大无法扑灭燃烧至山林内引发大面积森林火灾。





经鉴定:过火有林地120.8亩,直接经济损失1.5704万元。因犯罪嫌疑人马某作案时年仅9岁,属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宣威市森林公安局5月30日依法对此案予以撤案,并要求马某的监护人马某彦加强对马某的监管教育,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6月13日,宣威市森林公安局收到一面锦旗,该锦旗是宣威市凤凰街道大屯居委会的马莫彦、朱某华夫妻俩送来的,以感谢宣威市森林公安局王堃及全体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法,不求回报,同时提高了他们对森林防火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