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男子在微信群扬言实施爆炸被拘 群主不履责受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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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王小红)6月5日,郧西县公安局网安部门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一男子在某乡镇微信群内发表不当言论,而群主未尽到管理聊天群的职责,经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分别给予二人行拘处罚和训诫。





6月5日,该局网安部门在例行工作巡查中发现,网名为“海天之恋”的网友在该县羊尾镇某微信群中编辑发布了一条内容激烈且扬言要搞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





经查,网民“海天之恋”真实身份为羊尾镇龙潭河村村民肖某,现在陕西汉中打工。6月5日,肖某在该微信群中看到群友尤某发布了一条关于高考的信息后,遂在该微信群编辑发布了一条内容激烈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引起群内网民关注。而该群群主始终没有制止肖某的煽动性危害公共安全的言论。





郧西县公安局网安部门和羊尾派出所迅速立案展开调查,在询问中,肖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肖某的行为构成扬言实施爆炸,6月11日,郧西县公安局对其依法处以3日行政拘留处罚。





因该微信群群主严某未履行管理责任,网安大队依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依法传唤严某到案,对严某予以训诫。





目前,处罚均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