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吃、好耍”9个月非法捕猎野生动物86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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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邛崃村民杨浩(化名)没有想到,自己会因捕猎“野味”而入狱7年。三年前,他为“打鸟”在家中自制火药枪一支,并使用该枪和其他猎捕工具,在9个月内非法捕猎野生动物86只,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四川省重点保护动物、“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经法院审理,杨浩因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自制枪支山林里非法捕猎





现年58岁的杨浩住在邛崃市高何镇,离他家不远就是林区。





闲来无事,杨浩在家中自制了一把火药枪和一系列配件,包括弹膛、空包弹、铁砂等,专用于山林打猎。





据他供述,最初打了几只鸟,就是为了好耍。后来,随着打猎次数越来越多,捕杀的野生动物数量不断增长,目的也从好耍变成了“想吃”。





杨浩的子女均在外务工,他想多打点鸟存起来,等亲戚来了,儿女回来了,能让他们“尝点野味”。





2016年5月16日,杨浩因非法持有枪支被人举报,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他主动供述,自己制作这些工具是为了“打鸟”。





非法捕猎9个月打86只动物





经公安机关侦查,从2015年8月开始,直到第二年4月,杨浩用火药枪等在高何镇靖口村西山林区一带,非法捕猎野生动物86只。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0只,包括红腹角雉27只、白腹锦鸡2只、灰林鸮1只;四川省重点保护动物大拟啄木鸟2只;“三有”动物54只,包括斑鸠1只、复赤鼹鼠6只、赤腹松鼠31只、灰胸竹鸡2只、灰头啄木鸟1只、红嘴蓝鹊5只、雉鸡1只、棕噪鹛1只、丽色噪鹛1只、红嘴相思鸟4只、棕颈钩嘴鹛1只。





杨浩对此供认不讳。随后,公安机关对其作案工具自制火药枪1支、弹膛1支、空包弹108发、铁砂3瓶及所猎捕野生动物死体86只依法予以扣押。





获刑7年罚五千元没收工具





邛崃法院审理认为,杨浩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应予以刑事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杨浩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承办法官介绍,杨浩知道自己捕猎的是野生动物,也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他心存侥幸,并不知道犯罪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法官提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致使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危险,严重侵犯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本案中,被猎捕的野生动物具有保护价值较高,数量较多的特点,杨浩客观上对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实施了非法猎捕的行为,主观上无论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出于取乐的目的,都已构成犯罪。方延鑫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戴竺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