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多项环保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建设美丽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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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济南6月4日电(记者 郭树合 通讯员 王燕)“2015年7月以来,全省共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03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171件,向人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92件,共督促治理污染土壤1253亩,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9404吨、危险废物7884吨,关停非法排污企业174家,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2亿元,淘汰了一批高污染低端落后产能,震慑了非法排污企业,推动了相关产业结构升级和治污减排工作,为美丽山东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6月4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了山东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





今年初,东营市某县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崔某违法将带有刺鼻性气味的300多吨危险废物存放于某废弃的棉花加工厂院内,环保部门存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情形,周边环境受到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履行诉前程序后,发现存放于院内的危险废物仍未做任何处理,遂于今年2月26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依法判令环保部门继续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继续跟进监督,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专题召开多方会议,共同商讨妥善处置涉案危险废物的具体方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目前环保部门已将涉案危险废物全部处置完毕,困扰当地百姓多年的环境难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据记者了解,山东省检察院党组和陈勇检察长对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做大公益诉讼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生态环境,全省检察机关从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坚持专项推动,不断打造特色亮点,先后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攻坚行动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我们始终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彻办案始终,将办理诉前程序案件作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常态化手段,将提起诉讼作为诉前程序的刚性保障,积极探索诉前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维护公益的积极性、主动性。”山东省检察院民行二处处长周锦燕说。





周锦燕告诉记者,在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 91.7%以上的行政机关能够在规定期限内积极整改到位并回复,切实实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合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滨州某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河流生活污水违规排放案,在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依法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后,考虑到彻底根治生活污水违法排放需要公管、住建、财政、辖区街道办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分工协作,经过沟通协调,检察机关组织召开由相关行政部门及区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共同参加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河流排污治理问题。会后,相关部门经过分工协作,迅速启动了涉案周边小区排污管网清淤工程,取得良好成效。





对于到期未回复、未整改的,检察机关将及时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针对某区环保局怠于履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过程中该环保局负责人当庭表示:“作为现任环保局长,对我局监管失职,履职不到位造成污染事件深感歉意,针对本次公益诉讼我们一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对待。”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督促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措施落地生效,助力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山东新旧动能重大工程建设中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以更大的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