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不实信息 邢台4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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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丁宝军)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连日来,邢台市先后有4人因散布不实信息、传播涉恐信息,被邢台市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拘留等处罚。





5月29日14时左右,临西县公安局发现当地部分微信群中在大量转发一个小视频。视频中一个男子说在临西赵庄有人偷孩子。经查,该视频内容系一对夫妻因婚姻纠纷,就孩子抚养权发生纠纷。民警找到视频拍摄者李某(男,37岁,临西县人),其承认该视频内容系其听路人描述后,直接拍摄上传到一个出租车司机群中。目前,李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临西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5月29日上午,一则“光天化日之下在人民公园有人抢孩子”的虚假信息在百度贴吧沙河吧、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迅速传播发酵,该事件的真实情况系婚姻纠纷引发,但信息发布者断章取义散布谣言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沙河市桥东派出所、网安大队民警通过多方努力查明,最先发布该虚假信息的是王某强(男,29岁,沙河市人,时任“沙河吧”管理员)、刘某鸽(女,32岁,沙河市人,“58同镇-桥东街道站”负责人)。王某强未经核实消息来源的真实性在“沙河吧”发布了孩子被抢的虚假消息;刘某鸽也未经核实在“58同镇·同镇头条”发布。该信息多次被转发、发酵,引发群众恐慌。目前,王某强、刘某鸽因虚构事实扰乱公众秩序被行政拘留。





5月28日,邢台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反恐责任中队、刑警三中队与网安大队在网络联合执法巡查中发现,有网民在微信中传播涉恐信息。民警迅速查明视频发布来源以及违法行为人代某的真实身份,将其抓获归案。经查,微信名为“雨吁”的违法行为人代某在微信上看到极其血腥暴力的视频后,觉得很刺激,就将该视频转发到了本地一个300多人的微信群里。目前,代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