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法院有人能“捞人”监外执行 诈骗万余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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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李云 李维强)戒毒期间偶遇毒友,一番交流之下得知对方竟能帮自己办理监外执行,世上真有这样的好事?近日,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麻某就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给所有企图走歪门邪道的犯罪者上了生动的一课。





吸毒人员麻某因非法持有毒品,案件即将开庭审理,由于所持毒品数量巨大,唯恐被判重刑的麻某开始有了别的心思。这时,麻某认识了同在腾冲市某社区戒毒的何某,何某声称其认识法院内部人员,可以帮忙为其办理监外执行,只是需要收取一定的“好处”。





听了何某的话后,病急乱投医的麻某交代其子窦某分两次给何某汇款13800元,委托何某为其办理监外执行。





然而,事与愿违,2017年底,麻某被保山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说好的监外执行泡了汤,被送往监狱服刑的麻某感觉自己上了当,心有不甘的他向公安机关供出了何某。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将何某逮捕,在民警面前,何某一下就露了馅,其供述称,自己因为吸毒导致手头拮据,在与麻某聊天过程中一时起了邪念,其所谓的法院内部人员纯属子虚乌有。





经腾冲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何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官表示,犯罪者必受法律制裁,法庭之上绝无捷径可走,当违法犯罪已成事实,唯一的正确方式应该是坦白供述,真诚悔罪,争取从宽处理。如果存心不正,则难免会被有心之人有机可乘,届时一错再错,得不偿失,才真正是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