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被围殴冲突中撞死人 司机被诉故意伤害罪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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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被围殴 冲突中撞死人





司机被诉故意伤害罪受审





本报讯(记者刘苏雅)因追尾前后车发生冲突,为了躲避对方石块、砖头的打砸,徐某驾车想离开现场时,将赵某撞倒碾轧致死。近日,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去年7月16日晚上11时许,徐某驾驶母亲的路虎轿车回家,由于进村的道路狭窄,徐某被赵某等人驾驶的车辆堵在了村口。“等两分钟你能死啊。”不满徐某按喇叭的催促,赵某等五人下车开始辱骂徐某。因对方人多,徐某便转身回到了车上,看到前车开始启动,徐某也跟着起步,但随即前车就突然急刹车。徐某因不满,故意没有将刹车踩实,导致两车轻微追尾,赵某等人下车便开始打砸徐某的车辆。





“当时石头砖头特别密集,我害怕,就往后倒车。”徐某说,村里道路狭窄,他反复前进后退想调头。在慌乱中,他将赵某撞倒并碾轧。案发后,徐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民警出警。经鉴定,赵某符合被车辆碾轧致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5月25日上午9点半,被告人徐某被带入北京市三中院第十四法庭。一见到徐某,坐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的赵某母亲就难以自抑地开始哭泣。庭上,徐某表示认罪,但他坚称自己不是故意撞人。





“我不是在狡辩啊,我真没看清楚,没感觉撞了人。”徐某反复强调他不是在辩解,而是因为害怕,没有注意车附近哪里有人,直到下车才看到赵某躺在地上。





“你撞了一个大活人,能没有感觉?”法官立即质疑了徐某的说法。根据徐某此前的供述,在撞击赵某前他曾调转了车头的方向,撞倒赵某后,车辆也感觉到了明显的颠簸。





公诉人认为,案发现场道路狭窄,且两侧均停放着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徐某仍多次驾车前进后退,大大增加了伤人的可能性。根据路虎车底盘的撞击痕迹可以看出,车辆撞击被害人的冲击力很大,且徐某所称车辆被打砸,但其车辆挡风玻璃没有损伤,可见徐某的辩解不能成立。





徐某的辩护人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徐某不可能下车逃跑,只能驾车离开现场,其撞击车辆和赵某的行为并非故意。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