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工商部门发布房屋装修消费提醒 谨防低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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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莫小珊 通讯员 张婷





本报于6日05版报道了广西苹果装饰设计公司柳州分公司疑似跑路一事,引起不少市民关注。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目前到辖区工商所登记备案的消费者已达74人。此外,从今年1月1日至今,该中心共受理有关房屋装修的咨询及投诉111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27%。





对此,工商部门高度重视,并通过以下案例作出了消费提醒。





施工过程中胡乱收费





1月12日,史先生向工商部门反映,他在去年6月与桂中大道某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当时,合同内约定预算价格为84782元。





随后,他在10月向装饰公司交付了75600元装修费用。然而,他发现该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不仅擅自使用劣质材料,还存在乱收费、重复收费等现象。因此导致装修总费用比预算价格高出将近5000元。他表示不能接受,便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重新核算了装修费用,并退回他8683元费用。





约定好的交房时间却不算数





4月18日,孙先生向工商部门反映,去年12月,他看到柳北区某家装公司的宣传,便联系了该公司负责自己新房的整屋家装。双方约定好装修、家具等材料都由商家负责,总价6.5万元。商家当时只开具了装修清单,没有签订合同,而清单上只写了“整屋家装”。对此,孙先生不放心,要求签订合同,但是商家称“装修公司都是这样的运作模式”“做装修做了很多年了,你放心”,孙先生便没有继续要求签订合同。





今年2月26日,孙先生向商家支付3.5万元首付款,商家口头承诺孙先生4月7日可以入住。到了4月8日,孙先生发现房子连墙纸都没有贴好,他找到商家多次反映均无果。直到4月18日,孙先生的房子还是没有装修好。





孙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调解,双方协商一致,商家同意赔偿孙先生4300元违约金,孙先生同意其继续装修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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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与实际不符,提出退首付款遭拒





5月4日,骆先生向工商部门反映,今年3月,城中区某装修公司宣传,称将举行“大型装修促销”活动,全年优惠力度最大,订单成功的话还可以送家电。他看到该公司宣传价格比较合理,3月29日便在微信上给该公司工作人员支付了1万元装修工程首付款。





然而,当他去到该公司商讨装修总价时,才发现装修费用实际计算并不优惠,有很多增项,总费用非常高。原以为交了首付款就可以开工,但实际要交装修总价的55%装修款才行,加上骆先生对商家的设计效果图也不满意。经过一番考虑,骆先生便不打算在该公司装修。但由于双方先前未签订任何合同,只有1万元首付款的收据,骆先生提出退回1万元整的首付款时,商家以已经设计好图纸、安排好装修工人为由,拒绝了他的退款请求。无奈之下,骆先生向工商部门反映。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收取5000元的装修设计等工本费用,退回骆先生5000元。





确定装修合同时请注意几点





对于以上投诉,工商部门对消费者作出提醒,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要明确装修明细,谨防低价陷阱。尽量避免预先交付大额定金和货款,在跟装修公司确定服务合同时,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前。消费者与商家商洽房屋装修项目时,要约定施工方案、期限、费用、结算方式;如商家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计或者设备等,还应当确定装修设计风格、材料或者设备的名称、规格、环保和安全指标、等级、价格等;如商家要求支付大额定金或首付款,应先确定自身情况,谨慎交付。





2.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认与约定内容是否一致,质量和环保标准、质量保证方式、保修事项、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等内容是否明确写明,避免“按实际发生算”等模糊、概括性语言。签订合同时确认是否盖有公章。合同签订后,商家提供的书面文件一定要齐全,包括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这些均是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消费者在妥善保存合同的同时还应注意保存好支付费用的单据。





3.合同履行时。如果消费者交由装修公司购买装修材料的,应要求装修公司提供购买凭证、产品包装及材料合格证书。在装修过程中,消费者应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工程完成情况,装修完成后及时验收。如出现有费用增减、材料与约定有差别等情况,违背合同约定的,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凭据,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