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入狱不悔改 偷鸡盗树再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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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因盗窃获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多次盗窃土鸡、盗伐杉树,终于再陷囹圄。经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周某因犯盗窃罪先后5次获刑入狱,于2016年11月刑满释放。2016年12月,周某发现本村村民杨某外出赶集,便趁无人之机潜入杨某家中,盗得母鸡一只,随即销赃。几天后,周某盗伐本村村民自留山上的2棵杉树,并销售给其他村民,获赃款60元。2017年9月,周某偷得本村一村民养的母鸡一只,该村民怀疑系周某所为,向其索要,周某遂将鸡返还。2017年12月,周某入室盗窃余某家土鸡8只,在逃离途中被余某认出,周某不得已将鸡返还。





经认定,被盗10只土鸡价值共计1397元。今年1月,周某在家中被抓获。





(李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