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老赖”因“拒执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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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昆明5月18日电(缪超 )记者18日从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法院获悉,石屏县一“女老赖”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近日在石屏县法院受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悉,这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王某某,是石屏县一个做中药材生意的“小老板”,因生意资金短缺,王某某及其丈夫、女儿、女婿4人在2015年至2016年间先后多次向夏某借款。因长期拖欠借款不还,夏某将王某某等4人诉至石屏县人民法院,经该院审理,判决王某某等4人共同向夏某返还借款本金 2461987元及欠款利息。





该民事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王某某等4人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夏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查封被告人王某某及其丈夫向他人转包的某承包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和地上种植的中药材、林果植物,查封期限均为三年。





2017年9月,被告人王某某先后多次雇人到法院查封的上述地块内私挖中药材重楼。期间,法院在该查封地块内当场查获被告人王某某私挖的中药材重楼及其所有的北京现代牌轿车一辆、手机等物,被告人王某某逃离现场。





同年10月,被告人王某某又雇人到该地块内私挖中药材重楼,并将私挖的中药材重楼运输、转移至案外人吴某某家隐藏,后隐藏的中药材被该院查获。王某某于11月6日被刑事拘留,11月20日被逮捕。





今年4月,公诉机关石屏县检察院以王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将该案移送石屏县法院审理。





近日,被告人王某某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石屏县人民法院受审,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该案系石屏县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