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应为方便管教抹杀孩子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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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近期,河南禹州市一中对36名学生进行劝退,责令立即离校,只因这些学生“静熄后走动、洗漱,或说话,严重影响了就寝秩序”。好在学生家长连续多日奔波求情,学校总算改变了处理决定。





有专家认为,“教育是强迫或引导被教育者接受特定的知识、规矩、信息、技能、技巧等”。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让学生遵规守纪,培养他们规矩意识本无可厚非,但笔者想问,规矩的制定者是否考虑了学生的成长发展?规矩的合理性、适用性何在?倘若规矩制定者毫不顾忌孩子的身心成长,却为了自己的管教便利而刻意抹杀孩子的天性,这势必从源头上背离规矩设计的初衷,更有悖于教育规律。即便破坏了既定规矩,批评教育、劝导训诫未尝不可,大可不必采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处理学生。





制度是文化的反映,好的规矩,才能适合好的教育。有什么样的制度规矩就有什么样的学校文化。一所学校的规矩集中反映了其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据悉,这些被“开除”的学生中,还有几位是品学兼优的班干部。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禹州市一高的做法过急、过激,是不对的。”笔者认为,这所学校的做法失去了对教育目的、意义和内涵的基本把握。传道授业解惑,不只在课堂上,学校和老师的处事行为方式也时刻传递着价值观和人生观。如此刻板而无情的处理方式于人才培养无益。





学校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只给个体受教育者打上深深的烙印,尤其会对一个群体、一代人产生深远影响。管理森严的宿舍、僵化死板的课堂、冷若冰霜的规矩、紧张对立的师生关系和教学关系,只能让学校变成一个无情的“圈养场”,也只能让孩子成为一个个被驯化了的看似温顺的“小绵羊”。听话就是乖巧,顺从就是懂事,不应成为教育工作者宠爱有加和津津乐道的评优标尺。当把“好孩子”“优秀生”的标准定到这个调儿上,其实学校教育已经被扭曲成了一个找寻不出轨迹的铁道。当把这种天然的“小样成分”抹杀于所谓的成人规则时,孩子们的顽童时代就开始日渐缺乏创造,这个群落的个性原野就开始不断趋向荒芜。





教育在“教”,更在“育”,归根结底是做“人”的工作,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入新时代,面对这样一项需要有温度的事业,教的内容和方法需要与时俱进,而育的本质内涵却亘古不变。育是情怀的润泽,是对学生身心的呵护,经不起也容不得半点急功近利。值得警醒的是,任何学校,特别是实行寄宿制、军事化管理的学校,更该注意防止这种倾向,无论如何都不该把学生当成“圈养”的对象。(作者:阎岩,系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