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评论】芜湖“排灌站排污”背后有否政商“同流合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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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由环境部、住建部联合组成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接到安徽芜湖高新区占用抗旱排涝渠长江一级支流漳河非法直排黑臭水的举报:该市南区工业园区的污水污染了漳河水系,已经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健康,经多次向当地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这一情况后被得到证实,目前已列入新发现的黑臭水体清单,交当地处理。(5月17日澎湃新闻)





在环保形势不断趋紧的高压态势下,一些惯于非法排污的企业,胆子有所收敛。但仍有企业难改偷排的贼心,明排不成,改成暗管排污,把“地下文章”做到了极致——





日前,《经济参考报》以《触目惊心:掘地30米偷埋暗管排污》为题,曝光江苏省灌云县一化工企业偷挖暗管排污的问题。报道称,该化工企业,挖了一条长约3公里、口径110毫米的U字形暗管,偷排污水,致使周边水体和土壤严重恶化。





相较于灌云那家企业费时费力的深挖暗管排污,安徽芜湖的这家企业要“轻松”得多。它采取的是“借刀杀人法”,直接将抗旱排涝渠,变成了排污渠。而且,就那样在人们眼皮底下,像一条黑龙,欢腾着奔向长江一级支流。这回要不是环境部杀了“回马枪”,岂不可以一渠三用:抗旱、排涝、排污。





当然,企业这样做,也是需要花费成本的。除非偷拿了排涝站的钥匙开机排污,否则,排灌站敢成为非法排污的“帮凶”,定然是吃了豹子胆的。





这事让人感到蹊跷,要说当地一时还没有查到涉事排污企业,完全可以向群众明说,并表达不达目的绝不收兵的决心。同时,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鼓励群众继续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线索,以尽快将排污企业“捉拿归案”。这才是正道。





即使出于“家丑不外扬”的狭隘心理,想暂时捂住“家丑”,也该在安抚群众情绪上做文章。像有些地方那样,让企业拿点钱,让周边群众“心甘情愿”地“饮鸩止渴”。对群众多次举报无动于衷,这岂不是逼人“越级”举报?





深挖暗管排污,让人触目惊心。用排灌站排污,既让人触目惊心,更让人“浮想联翩”。偷排常有,排灌站于光天化日之下排污,并不多见。这让人疑窦重重,揣测其背后的若干个可能性——





其一,排污企业与当地政府达成了默契:只要企业足额交税,政府对企业排污即睁只眼闭只眼,对于来自群众的压力和上级环保等部门的压力,政府都帮着扛,为企业发展扫清“障碍”。自己还可以美其名曰:乐当企业的“店小二”,“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其二,排污企业则暗忖:挖暗管,成本较高,风险也不小。与其那么费事,不如干脆“借力排污”,于是,瞒天过海的“借渠排污”,就产生了。而且,排灌站都掌握在县、镇、村手里,设法打通关节,用排灌站排污,岂不既省事又保险?





这些疑点,或指向正常政企关系的污染。排灌站和黑臭污水,本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路。”现在“同流合污”,呈现的可能是权力运行的畸形轨迹。排查出这个带有根本性的“污染源”,比端掉一个非法排污点更重要。





排灌站排污的背后,或有公权力魅影。这个问题也该深查,果真查清了这个问题,“黑臭水体为何被举报多年未列入整治?”答案也就有了。(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