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

傻大方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来源是。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国土部门组织起草了《六安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于2018年5月30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反馈。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

据了解,《六安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简称老《办法》)经2006年2月17日六安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月24日正式印发实施,曾经对我市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用了12年的老《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需要修订出台新《办法》。拟出台的新《办法》,与老《办法》相比有很大程度上的不同,最引人关注的是适用范围扩大:老《办法》的范围为六安市规划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而新《办法》的范围则为六安市中心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心城区是指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所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不包括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金安区城北乡部分土地。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因公共利益和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市中心城区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附属物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

项目所在地的区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区征收部门)将拟定《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包括:征收补偿原则、征收范围、征收期限及奖励标准、过渡方式及期限、产权调换政策、安置方式、安置地点、选房原则、房屋货币补偿价款的确定原则和支付方式、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用的标准、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

《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起,下列情形不作为补偿的依据: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四)迁入户口(因婚姻、出生、大中专毕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等原因迁入户口的除外);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五)新申领的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被征收人的房屋附属物及其他附属物按市政府发布的《房屋附属物征收补偿标准》、《简易搭盖及其它附着物补偿标准》、《树木补偿标准》予以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的停产停业损失费、设备搬迁费、搬家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市政府发布的《停产停业损失费、设备搬迁费、搬家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予以补偿。

被征收人按时搬迁的可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项目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

征收房屋安置方式包括货币安置与产权调换安置。经安置后,被征收人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和宅基地。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被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面积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经批准取得土地和规划等法定建房手续(2006年千分之一数字化航测图上有标注的),按合法建筑面积予以确认。

(二)建房未办理批准手续(2006年千分之一数字化航测图上未标注),但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原则上按户籍人口人均40平方米予以确认房屋面积,每户最高确认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被征收房屋面积超出人均4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不予补偿;被征收房屋面积人均不足40平方米的,按实际征收面积予以确认。

(三)建房未办理批准手续(2006年千分之一数字化航测图上未标注),又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一律按违法建设处理,不予补偿。

被征收人的住宅房屋同时符合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房屋货币补偿标准按照市政府发布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执行。

重磅!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将扩大!。集体土地|中心城区|安置|补偿|六安|房屋---

被征收人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对被征收户产权调换成高层、小高层安置的,公摊面积结算比例为14%,超过14%的公摊面积由政府承担,不足14%据实结算。

(二)安置面积选房超出征收面积部分(原则上按征收面积户型选房),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按成本价结算;超1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内按优惠价结算。

(三)被征收住宅房屋实际过渡期自被征收人交房之日起,至区政府发布房屋安置公告时止。实际过渡期内,被征收住宅房屋自行过渡的,区征收部门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