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摸狗”命案重审宣判 当事人仍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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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平见其胞弟被围殴,用刀刺向彭某某。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5月11日,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刑庭法官前往看守所,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武汉“摸狗”命案进行重审后的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对杨某伟判刑11年、对杨某平判刑9年。尽管这一判决比之前的一审判决量刑要轻,杨氏兄弟仍提出上诉。





现年56岁的杨某平和52岁的杨某伟是亲兄弟,家住武昌区杨园街。一审法院查明,2016年2月28日下午,彭某遛狗路过杨家,杨某平摸了一下狗,遭到彭某指责。杨某伟不满,与彭某发生口角。10分钟后,彭某邀约黄某、熊某、王某三人,持洋镐把返回。





彭某率先冲到杨家门口,与杨某伟发生打斗。杨某伟持备好的单刃尖刀,向彭某胸腹部连刺数刀。随后,黄某等人围打杨某伟。杨某平见状,从家中取出一把双刃尖刀,朝彭某胸部猛刺。彭某受伤离开,黄某等人随后撤离。





彭某离开现场不久,因伤势过重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身亡。法医鉴定认为,彭某系被单刃锐器刺伤胸腹部,造成胃破裂、肝破裂、血气胸,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打斗中,杨某伟头面部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民警将其送医后,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当晚,杨某平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7年2月,武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对杨某伟判刑15年、对杨某平判刑11年,并处两人赔偿彭某父母56万余元。





杨氏兄弟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4月,此案在武汉中院二审开庭。杨某平的辩护人雷刚律师认为,杨某平为救弟弟免受不法侵害,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为其作了无罪辩护。杨某伟的辩护人认为,杨某伟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





武汉中院认为,杨氏兄弟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今年2月1日,武昌区法院开庭重审此案。雷刚律师辩护称,杨某平对死者的伤害不足以致命,一审量刑过重。





前日,武昌区法院刑庭法官前往武昌区看守所,对该案进行重审后的一审宣判。杨某伟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防卫过当意见,杨某平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正当防卫意见,均未得到法院采纳。





法院认为,杨某伟、杨某平的行为均存在争勇斗殴的主观故意,不具有防卫性质,不属于正当防卫。杨某伟、杨某平实施了共同伤害他人的行为,其行为均具有攻击性、主动性,无防卫特征。





杨氏兄弟当即表示上诉。





昨日,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贻荪表示,一次无关痛痒的摸狗,却引发一起惨痛的命案,真是令人唏嘘感叹。该案再次提醒人们,遇事一定要冷静,切莫因一时冲动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