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探索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沉睡山场”苏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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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个证,以后抵押贷款融资扩大规模和采伐林木就方便啦!”前不久,东至县花园乡南安村上畈组村民姜建兵拿到了该县首个《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他流转的1500多亩经济林,终于有了新的“身份证”。姜建兵对记者说:“这样我们干得才踏实,要不然心里没底,不敢扩大规模。”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林长制改革推进会上,东至县“探索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明确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获得经营权流转证,享有采伐、抵押贷款及融资等功能”的做法,获得肯定。





东至县林地面积超过县域国土面积的一半,林权确权登记发证面积达286万亩,林地流转登记面积有17万亩。上世纪80年代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一直延续着林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林农的制度。近年来,该县林地经营权流转现象越来越普遍,林农以合同的形式将林地经营权流转给林业种植大户,这在促进林业经营规模适度扩大的同时,也产生许多新问题。“合同既不能贷款融资,林木成熟时又没有采伐权。”姜建兵说。拥有5000多亩油茶基地的东至山灵子油茶有限公司负责人钱剑勇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流转林地没有‘身份证’,5000多亩山场成了‘沉睡地’。开发投入大、周期长,资金周转压力很大;采伐时还得拿着承包人的林权证到处办手续,很麻烦。”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去年9月,东至县在全省首推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锁定林地承包者部分权利,赋予林地经营者适当权利,激活“沉睡”的集体林地,促进林业产业化发展。该办法将林地所有权、林农承包权及林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对流转的林地经营权进行确权,为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颁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明确林地承包权仍由林农掌握,同时让林地经营权流转有了“身份证”。





“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在保护林农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消除了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林地实际经营者放心投入、安心经营。”东至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黄江怀向记者介绍,该县目前已核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357宗,登记流转面积16200亩,利用林地经营权融资8笔665万元,“现在林农每年的亩均流转收入达85元,是改革前的1.1倍”。





安徽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