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通报案件延伸到案发地 干部在哪“出事”就延伸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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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干部处分决定由“一站式”变“多站式”





大冶通报案件延伸到案发地





湖北日报讯(记者雷巍巍、通讯员郭圣发、柯小奇)“虽说是别人的事,一字一句却在警醒自己,引以为戒。”5月8日,大冶市城投公司党委书记吴著怡提起一周前参加的案件通报会,感叹“深受教育”。





4月27日,大冶市城投公司会议室气氛格外严肃。大冶市纪委监委通报对一位公职人员党纪政务的处分决定,公司党委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全部参加。“……给予尹某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通报刚念一半,有人小声议论,“尹某现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已调离大冶市城投公司多年。”“既是调走的干部,为啥会到城投公司宣布处分决定?”疑惑,写在不少干部脸上。





“尹某‘出事’时是大冶市城投公司干部,我们选择在这里宣布对尹某的处分决定,警示教育更具针对性,也有助于城投公司开展自查、整改、完善管理。”大冶市纪律监委相关负责人的解释,让不少人恍然大悟。“市纪委到城投公司宣布处分决定,剖析案件发生原因,分析案件违纪特点和警示意义,对我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进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吴著怡说。





今年以来,大冶市纪委监委转变工作思路,宣布干部处分决定由过去的“一站式”变为“多站式”;做细做深做实“靶向警示”,对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梳理,精准锁定干部违纪违法案发地,在哪个岗位出问题,宣布处分决定就延伸到哪里,警醒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法纪。同时,该市要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涉及到的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堵住漏洞,减少类似问题发生。今年以来,该市现场宣布处分决定44人、51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