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盖返现”行为属于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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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回收啤酒瓶盖,我们的酒水供货商已涉嫌商业贿赂了?”近日,宁波象山石浦几家餐馆老板听到酒水供货商被查处的消息后震惊不已。





据了解,石浦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近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几家餐馆的收银台或柜子里藏着一袋袋啤酒瓶盖,瓶盖上贴有相关酒水供货商的字号。执法人员立刻意识到,其中可能存在“瓶盖返现”的商业贿赂行为。





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当地有4家酒水供货商为促销或保证某种酒水的月销售量,采取“你帮我促销,我给你回扣”的营销方式。供货商将印有自家“字号、电话”的标签贴在待售的啤酒瓶盖上,再将啤酒出售给餐馆。餐馆服务员向客人卖出贴有标签的啤酒后,凭收集的瓶盖私下到供货商处兑换现金,每个0.5元至5元不等。





通过“瓶盖返现”,酒水供货商更好地达到了销售目的,餐饮单位借“外快”留住了部分员工,服务员也可得到更多的“兼职收入”。这种“默契”合作看上去“三赢”,但并不合法。





“其实酒水供货商提前将回扣款加入商品价格中,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这些费用,直接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瓶盖返现’手段提高酒水市场占有率,人为制造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也严重损害了同行利益。”市场监管人员告诉记者,目前4家酒水供货商已被立案查处。





据悉,今年1月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此类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金额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款”,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目前,象山正开展为期3个月的“甬剑一号”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铁腕整治消费市场秩序。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酒水供货商为推销产品而私自开展的“瓶盖返现”活动,属于商业贿赂。消费者若发现此类情况,可立即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