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税制”助力重庆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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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4月27日电(彭祎琦)4月2日,在重庆长寿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税管员汤先志从“环保税申报专窗”接过一张环境保护税税票。这是重庆市首张环保税税票,标志着环境保护“费改税”在重庆平稳实施。





据悉,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首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今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在全国开征,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这意味着,将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体现在了实质性的税收上。





“环境保护费改税,遵循‘税负平移’的原则,征税范围基本没有改变。其主要目的不在于筹集财政收入,而在于通过税收杠杆,引导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重庆市地税局副局长罗安梅介绍,为了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发挥税收的激励引导作用,环境保护税还设置了两档税收减免优惠。“污染排放多的企业将缴纳更多环保税,污染排放少的企业则可享受优惠政策。”





“2010年以来,我们公司实施了一系列污染治理项目。”汤先志介绍,由于公司排放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标准的50%,此次公司申报缴纳的水污染物环保税享受50%税收优惠。





“我们企业设置有环保部,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如今,‘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环保税开征,企业前期投入的大量安全环保资金效益充分显现。”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黄岚翔说道。





“这张环保税税票很有纪念意义。”重庆锐科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负责人李雪梅接过沙坪坝区地税局开出的首张环保税税票后说道。她表示,征收环保税更重要的是时刻提醒着企业保护环境,接下来公司将优化生产流程,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以绿色税制促进环境保护。





“‘费改税’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财税领域的重大举措,环境保护税的开征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绿色税收’体系,其环保意义远远大于财政收入意义。”罗安梅表示,环保税在重庆的顺利征收将倒逼高污染企业加速绿色转型,对于重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悉,目前重庆全市已识别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近8000余户,开展各类辅导培训8000余户次。此外,还全面开通了前台绿色办税通道、自助办税服务区、网上申报系统等多条办税渠道,保证纳税人清清楚楚申报,明明白白缴税,确保全市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平稳有序征收。





另外,顺利推进资源税改革全面落地也是重庆落实“绿色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2016年7月1日起,资源税改革在全国推开。为切实把节约资源和保护资源要求落到实处,重庆全面按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政策落地,让企业充分享受到了改革红利。





“资源税改革后,石灰石资源税由原来的2元/吨降至1.2元/吨,资源税税负同比下降40%,已经累计为我公司降负670万元。我们将节约的资源税用于技术改造、优化生产线、研发生活垃圾处置系统,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益。”重庆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据悉,重庆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生产销售,公司研发的生活垃圾处置系统,可以利用水泥生产过程中的热能,将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为支持企业对环境的保护,我们还对该垃圾处理系统实行税收减免,年减税20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实现了资源综合利用与效益的良性循环。”忠县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罗安梅表示,下一步,重庆市地税局将紧紧围绕“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纳税服务举措,做好环保税征收工作,深入推进‘绿色税制’改革,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助力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让重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山水“颜值”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