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的心事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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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的扣押物品清单,你仔细核对一下,看看还有什么问题。”近日,河南省安阳市看守所的一间提讯室内,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郝鹏(化名)接过检察官段文明送来的扣押物品清单,仔细辨认无误后,签下了自己的姓名。这一刻,他长吁一口气,连日来始终悬在他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





3月16日,安阳市检察院派驻该市看守所干警在例行巡查时接到一份特殊的申请。申请人郝鹏是该看守所内一名正被羁押待审的犯罪嫌疑人,他反映自己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扣押了自己的个人物品,包括汽车1辆、手机3部、笔记本电脑1台、古董1件,由于扣押时公安机关未向其出具扣押物品清单,也没让自己签字,因此他担心自己的这些私人物品丢失或出现什么闪失,故提出申请,希望检察机关给予关注。





接到郝鹏的申请后,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此案被迅速移交至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段文明和他的同事通过查阅电子卷宗、询问案件承办人、实地查验,逐一核实郝鹏申请中所述的个人物品。据公安机关原案件承办人解释,他们觉得这些物品与案件无关,所以未向犯罪嫌疑人出具扣押物品清单。





“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已被定罪量刑的被告人,其正当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依法保护。”段文明说,检察院立即依法纠正了这种错误的执法行为,指出扣押物品后向犯罪嫌疑人出具扣押物品清单,是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正当合法权益,并且此案涉嫌的罪名极有可能被并处财产刑,更应及时出具扣押物品清单并让犯罪嫌疑人签字确认。最终,在文峰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检察官的监督下,公安机关向郝鹏正式出具了扣押物品清单并作入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