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8问华夏幸福:涉及房地产收入下滑 永续债增长8倍

4月13日晚间,华夏幸福公告称,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2017年年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出18个问题,涉及产业新城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融资与资金情况三大类,以及部分其他事项。

年报显示,2017年华夏幸福产业新城业务园区结算收入额299.12亿元,而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8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99.04%,其中约185.33亿为应收政府园区结算款,且相关应收款项未计提减值准备。

上交所要求华夏幸福披露各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营业收入、已收款项和应收款项;结算周期或回款周期超过1年的项目情况,包括已投资金额、结算或回款周期较长的原因;不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等。

此外,针对产业园区的可复制性,上交所还要求披露除固安、大厂等廊坊市地区外,其他区域产业新城业务收入情况。考虑到其他区域产业园区未形成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并说明产业新城模式是否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去年华夏幸福该项收入289.31亿元,同比下降18.22%,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上年同期下降约45%。

上交所要求,一是结合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区域分布、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二是结合区域房地产政策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预售情况,说明收入下降是否存在持续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年报还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华夏幸福在已预售面积与上年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公房地产项目中可供出售面积约为555.36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33.4%。

上交所要求,补充披露可供出售项目的开盘时间,未完成预售的原因,结合主要可供出售项目对应的园区建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减值问题。

在融资方面,截至2017年末华夏幸福计入“其他权益-永续债”类别的可续期委托贷款金额为90亿元,较上年增长近8倍。

上交所对此同样表示出疑问,要求华夏幸福说明将永续债计 入权益、未计提应付利息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披露,如考虑永续债部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

针对华夏幸福最近三年来现金流首次为负、短期应付债券增加等问题,上交所同样提出疑问。

华夏幸福定位为“产业新城运营商”,房地产开发和产业新城运营是其收入来源的主要部分,且项目主要分布在环京区域。2017年,环北京区域房地产调控加强,华夏幸福被认为是受影响最大的企业之一。且由于调控政策仍将延续,华夏幸福未来几年的业绩都将可能受到影响。

因现金流贡献较大的房地产项目受阻,2017年,华夏幸福多次实施股权和债权融资。其中5次签署永续债合同,借贷金额为85亿元。

产业新城运营业务方面,华夏幸福的业绩同样主要来源于固安、大厂等廊坊市地区。因此,这种模式能否异地复制,也被认为需要时间检验。

上交所18问华夏幸福:涉及房地产收入下滑 永续债增长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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