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上海海事法院再“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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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发布《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4月17日报道:近年来,围绕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上海海事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关于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的工作意见》、《上海海事法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1)》等一系列文件,取得明显成效。为了全面适应和回应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高质量发展司法需求,助推上海航运法治软环境建设,今天上午,上海海事法院再“出招”,发布《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五个方面33条内容,着力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保障。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在具体举措上,《工作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十二项审判执行工作”,包括加强对各类航运纠纷的海事司法管辖职能;加强国际海运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港口设施建设运营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涉船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货代、船代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航运金融保险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涉及港航安全的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船员劳动和劳务派遣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涉邮轮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涉海涉水环境资源保护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海事行政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海事案件执行工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同时,《工作意见》要求强化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司法需求研判机制,优化海事司法资源配置机制,健全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实施机制,拓展海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健全升级海事司法协作联动机制等海事审判“六项工作机制”;提出深化拓展发挥海事司法智库作用,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加强海事审判情况通报,开展航运法治研讨活动,培养航运法律后备人才等海事审判“五项服务保障功能”;要求落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海事法院建设、打造高素质海事司法队伍“三项基础工作”,提升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工作水平。





“希望上海海事法院继续发挥海事审判职能,确保《工作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上海基地’和‘智慧海事法院(上海)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上海高院副院长郭伟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