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活死人”冒领高龄老人补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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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金增通讯员康亭亭)4月9日,山东省梁山县检察院派驻大路口检察室对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的《关于加强涉老惠民资金监管的检察建议》,在山东省检察院组织的第三届派驻基层检察室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奖”。
2017年初春,梁山县检察院派驻大路口检察室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对辖区内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察监督。检察人员通过到梁山县、乡老龄办走访调研,深入村居、农户、乡镇村卫生院(室)跟进了解情况,发现了部分已死亡高龄老人长时间“领取”养老补贴金的突出问题。派驻大路口检察室主任李玉新告诉记者:“有的死者‘领取’时间长达5年之久。”
经过对相关信息的甄别、比对、分析,检察室认为县乡两级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部分受惠对象已死亡的事实跟进了解不及时,县乡两级老龄部门存在着与殡葬、疾控管理、公安户籍管理等部门信息联络不畅通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检察室迅速向梁山县老龄委发出《关于加强涉老惠民资金监管的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堵塞制度漏洞,通过提高电话问询及入户走访频次等手段,准确了解受惠对象的死亡时间点,及时将已死亡人员从受惠名单中移除;加强与殡葬、疾控管理、公安户籍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较为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通过相关信息的比对、分析助力对90周岁以上老年人养老补贴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监督;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此项惠民资金在阳光下更加安全、透明、高效运行。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梁山县老龄办高度重视,针对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督促相关基层站所进行自查自纠,并联合县财政部门进行检查,同时,就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律教育、严格规范办事程序、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信息公开、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信息交流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这份检察建议及时清理了‘活死人’领取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金的问题,保障惠民资金精准发放到符合标准的受惠对象手中,以检察监督权切实保障国家法律、政策的统一正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梁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忠新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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