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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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广西4月8日电(记者 邓铁军)4月8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及初步战果,发布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件,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治区检察院严格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及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迅速部署、稳步推进检察环节专项工作,层层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截至4月8日,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已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09件1497人,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04件1121人,不捕347人;公诉部门已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6件634人,已经起诉35件257人,其中已起诉涉黑案件6件133人。





除办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外,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建立了工作机构,自治区检察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统筹领导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市县检察院也相应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二是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自治区检察院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工作机制,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衔接的工作意见》,正在商量与自治区高级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诉审衔接的工作意见。目前,全区三级检察院均已建立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提前介入工作的力度和效果,自治区检察院积极构建“以指控质量为中心”审前一体化工作机制,推进侦、捕、诉的有效衔接。截至4月2日,全区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引导取证190人次;四是进一步推动指导督办工作的常态化,自治区检察院持续加强对各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和督办,通过实地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工作台账、座谈调研、听取专题汇报、走访当地党委政法委及有关部门征询意见、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办案人员交流等方式,对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





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广西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件,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本次发布的7起典型案件有几个共同特点:犯罪团伙人数众多、组织严密,内部有较为严格的纪律性与职责分工,有的甚至以开设公司的形式实施和掩饰犯罪;犯罪活动地域性强,“村霸”“乡霸”“路霸”等称霸一方,祸害当地群众;犯罪组织或团伙成员中多为刑满释放和有违纪劣迹的人员。而且,这些典型案件犯罪涉及多种犯罪,犯罪呈现复杂性和多样性、公开性,气焰嚣张,对社会危害极大。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表示,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重点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建设、案件办理和指导工作以及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培训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摸排与犯罪预防工作,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发挥刑事立案监督职能,通过从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日常走访、定期巡查抽查等渠道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线索。不断深化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参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检察机关对基层办案部门刑事执法监督巡查的作用,加强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持续巩固基层政权安全,为广西持续健康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