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喜欢“女权主义”

我为什么不喜欢“女权主义”

我试图用这篇文章说明我为什么不喜欢“女权主义”。这篇文章会分为两个部分:其一(女权主义:存在歧义的译名),我会在厘清“女权主义”这个词的含义、历史脉络与现状的基础上分析我对此反感的原因;其二(Feminism:不中立的行动派),我会在简单梳理feminism面临的矛盾之后陈述自己的一些看法。

1.女权主义:存在歧义的译名

FEMINISM这个词,由词根femin(=womam)加后缀ism(有belief,speech,condition,state,act等含义)构成,上世纪八十年代以译名“女性主义”进入台湾地区并沿用至今。引进大陆之后,本沿用此译名,惟自媒体“女权之声”认为此译法不能说明其实质,因而改译为“女权主义”。

首先,我想问:“权”究竟是什么?我看到这个字会想到权力(power,我个人习惯于用韦伯的定义:“权力是指一个人或一些人在某一社会行动中,甚至是在不顾其他参与这种行动的人进行抵抗情况下实现自己意志的可能性”【1】),权利(rights,与义务相对的概念)和权益(中国特色词汇,我还没想好翻译,我将其理解为与义务在某种意义上割裂的特殊“权利”)三个词。中文是高语境的语言,很多时候需要通过语境来理解,因此若表述不够清晰便很容易引起误解;尤其是在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变迁历程中,若不在意词义差异可能会带来麻烦。在《古代汉语词典》中,“权”的10条释意中有“权力、权势”,却没有与“权利”或“权益”相关的解释,毕竟后两个是晚近才出现的概念。

在这里我想举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例:从《诗经》成书年代开始,“妇”指已婚女性,“女”指未婚女性,鲜有两字连用的情况出现;直至白话文普及之后,以“妇女”一词指代“所有女性”的用法才开始为大众接受。到了近期,竟出现“女生节”和“妇女节”的论战,依我看不如保留“妇女节”另设“夫士节”(“夫”指已婚男性,“士”指未婚男性;当然这句只是个玩笑,日后有机会我会详细论述这个议题)。我想说的是,存在“内部矛盾”是很正常的(我将在第二部分详细论述这一点),但是,如果在别有用心人士的挑拨之下,“内部矛盾”演化成“敌我矛盾”就很可怕了;如果有“不明真相的群众”因此成为看见“女权”二字就批判一番的那种“为了反对而反对”的“乌合之众”,那就更可怕了。

其次,我主张:“歧视”应该被定义为“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因而“性别歧视”意为“因个人性别而受到不合理的差别待遇”,而“待遇”当然不仅仅是被不合理地剥夺了“权”而已,其实包括很丰富的面向。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女性被期望得到更多的保护。诚然,由于生理性别差异,生理女性相比生理男性,不仅体能方面处于相对弱势,还需要忍受月经、怀孕或是哺乳的不便。沃伦·法雷尔试图在其著作《男权的神话》中说明,女性相比男性在兵役、低薪高危职业甚至司法实务等等情况下,受到了以“保护”为目的的不合理的优待:本意是想通过差别待遇弥补女性的原本的弱势,却导致男性处于弱势地位【2】。然而我觉得,这些弱势男性背后的家庭同样值得关注:作者并未深究,那些在战场负伤甚至牺牲的男性,那些从事危险、低薪工作的男性,那些被判有罪的男性,来自怎样的家庭?他们的妈妈,妻子,女儿,又过着怎样的生活?

在我看来,很多时候并不是简单的“一方牺牲,另一方获利”的逻辑;女性被期望获得(来自外界)更多保护的同时,也必须做出某些“牺牲”。比如,女性被期望“更好地保护自己”,因此必须放弃选择某些着装风格、很晚回家与独自远行在内的诸多自由;不然一旦出事,女性很容易受到“没保护好自己,活该”的评价(我将在后续文章中详细论述此类“荡妇羞辱”)。又比如,女性被期望从事轻松的工作“不要太拼命”,但是此类工作实际上是对“母职”的合理化:既然男方工作更忙收入更高,女方自然应该承担起更多带孩子做家务之类“无薪”的任务;综合来看,女方似乎并没有轻松很多,职业发展却受到限制。因此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性别化的结构:表面上,看似平行、中立,甚至具有互补性质的两组性别角色,实际上是阶层化的性别关系(gender relationship)。在某些例子中,这种关系不止透过文化、习惯或传统的方式被维持下来,而且是以制度化的形式限制我们的思维,框架我们的生活【3】。

所以需要思考的是,为了“促进性别实质平等”(其含义类似中国语境里的“公平”),怎样的“差别待遇”才算“合理”?这不仅仅是从“权”的层面入手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当然,我没有谴责“女权主义”这个译名的意思,我只是相信结果比初衷更重要:评价一个译名质量的指标,是受众对其实质意义理解与接受的便利程度;如果译者传播自身观点时过于心急,反而会有反效果。我理解且认同更改feminism译名的初衷,但是新译名既然去除了其原有的“看似中立性”(我加上“看似”二字是想说明,feminism无论译名为何,自诞生之日起,就从来都不是与世无争的中立派;我将在第二部分详细说明这一点),甚至有限缩其含义的可能,产生歧义也是不可避免的。更让人担忧的是,已经有人将“女权主义”理解为与“女性主义”存在显著差异的词。

不巧的是,被指控主张“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的“中华田园女权”颇受争议,不少反对者便干脆把所有带有女权字样的言论批判一番。我自知无法改变导致某些人成为“乌合之众”的习惯,我也相信就算译名保持“女性主义”不变,误解与污名也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但是我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带来一点改变。

2.Feminism:不中立的行动派

我在前文提出,“feminism无论译名为何,自诞生之日起,就从来都不是与世无争的中立派”,因为我觉得,feminism是一个有自身价值判断的行动派。正是“价值判断”的差异,导致其形成了立场不同,有时甚至对立的流派。当然我不是在鼓励站队的行为,我是觉得厘清自己的想法很重要。

西方女性主义的来源有两大思潮:发端于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常称为“古典自由主义”以与其后其他自由主义流派相区别)与产生自工业革命与法国大革命的社会主义(常称为“早期社会主义”以区别于当代社会主义流派)【4】。我认为自己的立场以古典自由主义女性主义(classical liberalism feminism)为主又常常偏向基进主义女性主义(radical feminism,其渊源是早期社会主义思潮),但实际上这两个派别在有些议题上的立场并不吻合,有些时候甚至完全无法认同彼此。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知道自己面对不同的议题,大多数时候会认同古典自由主义的观点,有时候也会认同基进主义的观点,同时古典自由主义也是我分析很多性别以外其他议题常用的理论范式。我觉得重要的是了解自己的处境与理解自己的想法,能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并且问心无愧就很好。

在这里我并不是想梳理女性主义理论与流派的历史与现状,毕竟我关注的焦点是“矛盾”,所以读者能理解起源就够了(若依然有不清楚之处请自行翻阅初中高中历史课本,毕竟写太多也不会有人看)。在进一步了解“内部矛盾”之前,首先我需要厘清“敌我矛盾”:什么样的观点、情境成为了女性主义不止一个流派“共同的敌人”?如果细分起来,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但是,我觉得有一个简明扼要的答案很适合:保守派。(请自行翻阅初中高中历史课本并梳理启蒙运动、工业革命与法国大革命发生的历史背景、事件经过与影响,并思考:什么样的人会对此表示反对?)

是的,“女性主义”不仅仅不中立,而且是激进的,只是激进程度有差异;所以,我才说它是不中立的。中立可以无限逼近绝对(尽量陈述“真实的”事实而避免进行价值判断),而保守与激进是在比较中得以区分的,这便是“内部矛盾”持续存在的原因了。所以,如果有人对feminism的很多流派都持有负面评价并且言之成理,我会推测这人大约是保守派;如果仅仅不认同某一些流派,我可能会找机会做进一步的判断。当然,我尊重别人思考的成果与说话的权利,更不会想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别人。我认识到相比启蒙运动、工业革命与法国大革命时期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已有成就不意味着性别实质平等已经实现;如今的成果,是对前辈努力的见证,甚至是对前辈牺牲的祭奠。

其实我最担忧的是,对性别议题无感的人似乎挺多:有这么一些人,在听说哪里的女性被拐卖,哪里的女性被性侵,哪里的女性吃饭不能上桌等等涉及性别议题的案例时,第一反应可能是庆幸自己没有遭遇此等厄运,其后也可能会有同情、悲伤、痛苦等情绪体验,但是并没有反思结构性问题的习惯。而“社会学的想象力”恰恰在于,认识到看似个人的问题,实际上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所以,在这篇文章的结尾,我并不想是想号召大家成为feminist;我是希望各位保有理智,多思考个案背后的问题,若条件允许,请尝试探究成因并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案。

推荐阅读:(美)乔治·威特《社会学的邀请》

特别声明:我不认识任何相关人士也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会在这里荐书是因为,我在台校选修了性别关系和婚姻与家庭通识课之后的寒假,偶然看了这本书,对社会学产生了浓厚兴趣。我自认为是在那两门通识课之后才入门了性别议题,也是在读完《社会学的邀请》之后才入门了社会学。

参考文献:

【1】Max Weber.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M].Tübingen:Grundrisse der Sozialekonomie,1947:28.

【2】(美)沃伦·法雷尔.男权的神话[M].孙金红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5.

【3】王振寰,翟海源主编.社会学与台湾社会(第四版)[M].高雄:巨流图书公司,2014:153.

【4】顾燕翎主编.女性主义理论与流派(再版)[M].台北:女书文化,20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