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虚构科研成果 骗取技术研发费50万元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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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咸宁4月8日电(通讯员 肖华 吕力)自身无合同履行能力,虚构科研成果,骗取企业技术研发补偿费50万元,终落法网。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2011年11月,张某某冒充中科院工程师,虚构其拥有成熟的微藻DHA食品添加剂生产技术和工艺,与咸宁某工贸公司签订合同,成立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其以生产技术和工艺入股20%,同时工贸公司应支付其技术研发补偿费300万元。2012年初,工贸公司先期支付技术研发补偿费50万元。2013年8月生物科技公司开始试产,但一直未生产出微藻DHA食品添加剂含量指标35%(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张某某于是伪造相关试验记录、购买其他厂的产品,通过行贿等手段,骗取生产许可证,造成公司损失二千余万元。2014年2月,张某某离开公司。





2018年2月,此案经咸安区检察院监督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