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出示“沈阳事件”处分文件:高岩要沈阳表态和她恋爱
今天中午,北京大学发布通报,公开了1998年校方、中文系的两份处分决定。《处分决定》的措辞是:1997年1月沈阳回北京度假,高岩去沈阳住处,要沈阳“表态和她建立恋爱关系”,沈阳无意与高岩恋爱,但当时却回答说“那你就算是我的女朋友吧”,并与高岩搂抱、亲吻。
早前报道:沈阳否认“性侵”,要求“制止谣言传播”
(来源:红星新闻)
4月5日下午,针对“前北大中文系教授、长江学者沈阳被指性侵女生致自杀”事件,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沈阳本人。沈阳给红星新闻记者发来短信,称当年北大和警方有调查和明确结论,保留控告权利。
“(举报)应该通过正当渠道,这种网上肆意传播你也信吗?也当回事吗?”沈阳在电话中称,高岩班主任王宇根所发的“文章什么事实也没有”,而李悠悠是外系的学生,“说了一句事实吗?她只是猜测嘛!”
沈阳称,当日他已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发信就此事发出声明。在声明中,沈阳称:“今日从不同渠道得知有几个曾经的北大学生(现均在国外),在网上(好像是豆瓣网)连续发文,借纪念二十年前北大中文系一位女生自杀事,指责我要对此事负责。并在文中指我‘性侵’或‘曾与该女生有性关系’,‘致女生怀孕’‘与其上床’等等。对此,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详情可询北京大学)。”
沈阳的声明提到,这些“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他将保留控告的权利,并请求南京大学文学院院党委和学校方面制止这种谣言传播,以避免对南大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自己愿意就有关情况向党委和领导做出说明。
沈阳在发给红星新闻记者的短信中还提到,发文者并非向单位举报,而是网上传播,“欢迎发文者通过正常渠道向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正式‘举报’,在调查清楚事实之前,不应以个人揣测之辞散布谣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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