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E11内部看 中国营商环境排名第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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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鳌亚洲论坛8日发布的《新兴经济体发展2018年度报告》显示,得益于在投资准入、便利化等方面推出的多项政策,2018年E11整体营商环境水平有所提升。其中,从E11内部看,中国营商环境排名第六位。





报告称,2017年以来,E11在投资准入方面共推出19项政策,多数政策对外商直接投资有促进作用。其中,中国修改了11个自由贸易区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取消一些行业的投资限制,并发布《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从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制定财税支持政策、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便利人才出入境、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促进外资增长的政策措施。





除中国外,其他国家也出台相关措施。阿根廷通过一项吸引外资的公私合营(PPP)法;巴西取消了国家石油公司作为盐层下油田唯一运营商并至少持有30%股权的要求;印度撤销了外商投资促进委员会并颁布处理外商直接投资提案的标准审批程序,中央银行还修改规定,进一步放开境外风险投资者的投资制度,鼓励外商投资新建公司;韩国和俄罗斯在多个部门推出了私有化措施。





在投资待遇方面,中国、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四国出台了7项投资待遇方面的政策,例如印度尼西亚将在印度尼西亚市场销售的国产4G智能手机的最低本地含量要求从20%提高到30%。





在投资促进与便利化方面,中国、印度、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等五国出台了9项政策,例如韩国增加了从事高科技业务的外商直接投资(FDI)公司的税收优惠,土耳其在一定条件下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土耳其公民身份,中国简化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手续,墨西哥建立了三个新的经济特区。据新华社





注:E11是指二十国集团中的11个新兴经济体,即阿根廷、巴西、中国、印度、印尼、韩国、墨西哥、俄罗斯、沙特、南非和土耳其。2010年博鳌亚洲论坛发布的《新兴经济体发展2009年度报告》首次定义了“E11”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