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首套自住房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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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地产网讯:4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政策,包括提高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以及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中全市平均水平住房建筑面积的认定标准。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在购房方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在租房方面,南京市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住商品住房租金的额度,由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调整为: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

另外,南京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条件中,“本市平均水平”的认定标准,由32平方米调整为40平方米。调整后,如果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且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以改善家庭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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