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拆迁款理财变保险,100岁之后才能取,你咋看?
历经千辛万苦,甚至差点赔上老命,家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王永发,近日终于向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呼和佳地支行和阳光人寿保险内蒙古分公司索回了属于自己的500万元本金及利息。
事情是这样的:
2016年10月,王永发和老伴儿有500万元拆迁款到账。
随后,王永发到自己家附近的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呼和佳地支行存款,一位自称是“银行职工”的工作人员王雅君给王永发介绍了一款理财产品,存期5年,年利率5.5%,并承诺存钱半个月后就可以拿到13.5万元的利息,到了年底则能拿到全部利息27.5万元。
“她反复跟我承诺,这个理财产品没有任何风险,这么大的银行也不会骗我。”
王永发一开始并不相信,但呼和佳地支行行长杨冰下来表示:“王雅君就是银行的职工,你们放心存吧。”
然而,存款半个月后,王永发却收到了两份阳光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
王雅君的解释是“这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理财保险,没有任何风险,年底肯定能拿到27.5万元的利息”。
2018年1月,家里急需用钱,王永发想到把理财产品的年利息取出来。才发现不但利息不够,
这份保险合同期满日要等到自己和老伴儿都达到100周岁,那时才能取回500万元本金。
这时杨冰才承认,王雅君是阳光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推销员,2017年七八月份就已经从保险公司辞职了。
老人家拿那么多钱去存款,你个业务员一通“存款不划算,不如买理财产品”大忽悠,楞把老头给忽悠蔑了,关键是还把老头带二楼见“大领导”,俩人一阵双簧把老人家弄得一愣一愣的,然后就让老人乖乖掏钱……
这种“杀猪”式的忽悠促销,简直不要太缺德!
更主要的是:事后维权无门。
呼和佳地支行表示:支行是按照正规流程代理销售保险,具有居间服务的权限,银行只是代理了这款保险产品,投保人要取回本金的话需要和保险公司联系。
阳光保险集团的客服则称:如果执意取回本金,属于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按合同规定,只能根据投保金额目前的现金价值折合退款。
王雅君直言:“当时保险公司就是这么培训,让这么说的”。
支行长
杨冰后来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没有说王雅君是银行职工,跟她(王雅君)下楼就是想见见大客户。
甚至,呼和佳地支行等银行单位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王永发是在“诈骗”,因为银行已经事先告知其购买的是保险产品。
不过搞笑的是,在银行提供的录像中发现,银行所谓的告知王永发其购买的是保险的时间,比保险单生效日期以及500万元转账日期都晚了十多天。而且王雅君就在银行工作人员一旁站着,不时插话。
最终,2018年2月8日,王永发登上呼和佳地支行和阳光人寿保险内蒙古分公司共处的大楼楼顶,并向银行和保险公司发出最后通牒:如果不把应得的本金和利息退给自己,就以命维权。这样才要回了自己的本金和应得的利息。
其实早在2010年,银监部门就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可开展代理保险业务,但明确要求“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
但现实中,只要与银行“管事儿”的处理好关系,银行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悲的是,类似本文中的理财变保险被曝光之后,没有任何相关部门对此负责,银行和保险公司不承认错误,相关人员也没有受到任何惩罚,银行和保险公司继续“勾结”在一起。
违法成本太低,收益又太丰厚,这才是诸如理财变保险、存款丢失之类的案件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
所以,只能奉劝各位,去银行办业务,特别是存款,一定要擦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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