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高空坠物要加大证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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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近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观澜碧桂园小区,3个月大的女婴凡凡被高空坠落的苹果砸中,陷入昏迷。此事并非个例,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虽然每次事故发生后都引起社广泛关注,但是因为在高空抛物事件中存在难以取证、肇事人身份难以确定、肇事人未成年等问题,使得事件处理起来非常困难。





点评:我国目前并不缺乏规制高空坠物的法律规范。按照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中,警方经DNA比对,确定扔苹果的人是小区24楼的一名11岁的女孩,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但能够像本案一样查个水落石出的案件,毕竟是少数,以至于高空抛物现象连续不断地发生。不少人心存侥幸:没有证据证明是谁在高空抛物,就算出现事故,也是极有可能大家共同承担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这一规定虽然起到了保护弱者的作用,但并没有厘清是非,很有可能放过了坏人、冤枉了好人。





笔者认为,从根本上治理高空抛物,还是要从法律上着手。要加大证据采集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居民楼外侧安装摄像头,监控高空抛物。对于高空抛物致人轻伤以上伤害的,要运用刑法加以规制,在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之外,还要视情况追究刑事责任,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加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