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法学会召开常务理事会议 审议有关人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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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宁3月30日讯(记者 陈思羽)3月30日上午,自治区法学会召开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问题。





会议分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关于陈林杰、孟勤国等2位同志不再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议案的决议》(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关于陆海平等4位同志不再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常务理事、理事的议案的决议》(草案),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关于增补李伟文等5位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议案的决议》(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关于增补张大宁等3位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的议案的决议》(草案)。





会议决定陈林杰、孟勤国等2位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陆海平、伍国辉、许政、蒋炳穗等4位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法学会常务理事、理事。会议决定增补李伟文、谭军、李跃、杜恒年、韦日平等5位同志为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增补张大宁、李玉振、黎东等3位同志为自治区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