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团讯 | 关于2017年度“新苗人才计划”结题与2018年“运河杯”
新苗人才计划结题事项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及省项目办公室公室相关通知,现将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第一批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与验收范围
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第一批结题验收项目(课题负责人2018年6月及6月之前毕业的项目,具体详见附件5)。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2、校团委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要求2017》。
三、结题与验收时间
课题负责人于2018年6月及6月之前毕业的项目:
2018年4月28日前
上交结题相关材料,5月至6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验收。各项目具体结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其他项目:2018年9月下旬上交结题相关材料。上交材料具体时间与结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题与验收程序
1、校团委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格式审查和支撑材料审查。
2、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要求》(附件1),校团委组织专家、项目负责人,以答辩形式对项目进行会议验收。
3、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验收通过项目由校团委报省项目办公室申请项目结题。
4、对于验收不通过项目、无法申请正常结题项目、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项目,校团委将追回部分或全部已拨专项经费,并相应减少学院下一期立项指标。
五、相关注意事项
1、结题材料
(1)结题材料模板、清单与叠放顺序详见附件2《项目结题材料模板》和附件3《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结题材料请于2018年4月28日前上交,要求文本材料一式四份
,电子材料(光盘或U盘)一式一份。其中,电子材料上交必须按要求(附件3)拼接整合成一个文本(Word版本+PDF版本)。材料上交具体时间、地点:
时间:
4月27日(周五)12:30—20:00
4月28日(周六)12:30—16:30
地点:
屏峰校区养贤府三楼310室
朝晖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五楼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由于学校配套经费需在结题后报销,结题报告中“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中《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费收入及支出明细表》”可先不填,等项目结题后再补交,届时电子材料也会再另行通知修改。
2、经费报销
本次结题的2017年度项目,省项目办公室经费(即G起始经费编号本)与学校配套经费(即T结尾经费编号本)报销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号。具体报销流程见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其中,
学校配套经费(即T结尾经费编号本)需在校内结题验收通过后方可报销。
3、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电话:0571-85290729,0571-88320758。
运河杯立项事项
为了推动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学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均可参加课外科技基金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项目范围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够独立完成的或以学生为主完成的科研与技术革新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具体可参选的内容有:
1、科技发明;
2、对原有机器、物品、设备、装置或器具形状、构造等提出的新方案和新设计,且该方案和设计在运用中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项目;
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小革新的研究和制作;
4、其它自然科学类、软科学类和社会科学项目。
5、鼓励学生结合“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浙报-阿里’极客计划”开展项目申报。
(“浙报-阿里”极客计划,旨在向有新媒体内容产品、新技术创新思维和应用开发能力的研究生,以及部分创新开发能力突出的大二、大三本科生,提供课题和项目资助。每年年底评选出10-30个优秀结题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人民币10000-30000元。)
三、项目立项实施方法
1、项目申报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和《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申报清单》(附件2),报送所在学院团委。
2、各学院团委在3月28日前将所有申报项目的《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电子稿)、《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申报清单》(附件2)(电子稿)、《浙江工业大学在校全日制学生人数统计表》(附件7)(电子稿)上报校团委。
3、校团委测算各学院院级立项数、校级立项数(包括校级资助项目数)、校级资助项目数及资助总金额,并反馈至各学院团委。
4、各学院团委组织专家,按学历组别分别对申报项目的意义、研究条件及可行性等进行评审,并根据校团委测算数据,确定各学历组别院级立项项目、校级立项项目(包括校级资助项目)、校级资助项目,以及校级资助项目中各项目资助金额。
5、各学院团委在4月3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项目清单》(附件3)(电子稿及一式一份书面稿)报送校团委。
6、校团委审核各学院团委上报校级、院级立项项目及资助项目,并予以公示、发文。
四、项目结题实施方案
1、项目结题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4)和《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结题项目清单》(附件5),并随附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成果,报送所在学院团委。如有已经录用的论文、发表的软著、授权(或受理)的专利、落地应用的证明等,请附录在后。
2、各学院团委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并在10月15日前将所有申报结题项目的《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4)(电子稿)、《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结题项目清单》(附件5)(电子稿)及相关结题材料(电子稿)上报校团委。
3、校团委审核各学院团委上报的结题材料,并予以公示、发文。
五、项目经费来源及发放程序
1、校级资助项目经费由学校划拨50%,学院配套50%。院级资助项目经费由学院自行承担。校级健行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由专项经费划拨。
2、资助项目通过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项目结题审查,予以报销相关经费。
六、其他事宜
1、校团委报送地点:
朝晖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五楼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屏峰校区养贤府三楼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多媒体室(302室)。
2、校团委报送邮箱:
twkwkjyhb@126.com
3、校团委联系方式:
0571-85290729;
0571-88320758。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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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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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工大I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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