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警破获开春首起非法捕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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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2018年3月4日,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破获今年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利用刺网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1名。在江边案发地点,民警当场查获非法捕捞工具三层刺网、鲫鱼若干。经清点,牛某非法捕捞鲫鱼共计55尾,重达16.9公斤,其捕捞水产品所使用的三层刺网是农业部规定的禁止使用的渔具之一。
3月1日是2018年长江禁渔期开始的第一天,当天晚上,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下关派出所在辖区江边开展夜间巡防,从南堡公园沿上游一路巡逻至燕子矶滨江公园,通过在辖区走访调查,民警了解到,燕子矶滨江公园江边附近有人涉嫌非法捕捞。
3月2日晚,办案民警在燕子矶滨江公园附近发现一名男子出现在江边,正在向江中撒网。
3月4日凌晨6时许,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骑着电动车在江边徘徊,不多时,嫌疑人牛某将车停在江边开始收网,并将捕捞到的鱼放入随车携带的帆布箱中。办案民警待牛某返回岸边准备骑车离开时,迅速靠近并将其抓获。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牛某是一名厨师,想着江鲜肉质鲜美,便动了捕捞的念头。于是,牛某在淘宝上购买三层刺网,在江中捕捞江鱼。
3月6日中午,下关派出所几位民警将嫌疑人非法捕捞的江鲫全部放生回江中。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件分析
牛某的行为实际上是法律意识淡薄,贪一时之利的表现。禁渔期捕鱼的人一般有两种心态,一种是打算卖个好价钱,另一种是自己享用美食。
为保护长江生态,每年3月1日,长江流域禁渔行动全面启动,4个月的禁渔期为长江大部分水生生物产卵繁殖留足时间。然而,仍有一部分像牛某这样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受利益驱使,将禁渔规定抛之脑后,仍然采用刺网、电捕等破坏性极大的手段进行违法捕捞。今年3月份以来,南京水警已经破获了3起非法捕捞案件。
民警支招
范平芬(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下关派出所 所长)
国家规定长江流域每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为长江禁渔期。因此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渔期内,一定不要冒险从事非法捕捞活动,同时要积极向警方举报相关线索。对此,警方总结了以下几点提示:
1、充分认识到非法捕捞带来的危害,及时关注政府部门禁渔期公告,牢记禁渔期时间段。
2、在禁渔期不品尝、不购买江鲜,管住自己的嘴,让非法捕捞的人没有销售市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3、发现有人在禁渔期使用三层刺网捕鱼甚至电鱼时主动报警,共同保护长江生态。
4、切莫贪图一时之利,以身试法,禁渔期非法捕捞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非禁渔期非法捕捞仍然违反渔业法规。 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王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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