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干部抄袭学习体会受处分 如何清除官场抄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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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官员抄袭须瓦解病态的抄袭文化





如果人人以抄袭为耻,如果监管部门对抄袭零容忍,如果建立行之有效的反抄袭监测机制,谁还敢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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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威海市纪委通报的相关典型案例显示,2017年11月,荣成市夏庄镇副镇长郑鲁东和纪委书记王照宇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过程中,没有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撰写学习体会,而是从网络下载文章修改个别语句作为交流材料。郑鲁东、王照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观新闻3月26日)





抄袭而来的学习体会,是伪体会,不过心,也不过脑,谈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把每一点都领会深、领会透,就无法做好实际工作。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这样的政治任务都敢乱来,此类官员在实际工作中恐怕也以糊弄为能事。





公职人员从网上抄袭、拼凑学习材料以及心得体会,“至今已觉不新鲜”。比如,去年年底媒体披露,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相关人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学习心得体会等材料时从网上抄袭拼凑被处理。今年年初,湖南省湘乡市某中学党总支书记因抄袭网上党课讲稿等问题被免职。山东威海这一例,为官员抄袭增添了最新案例。一个个官员已付出代价,为何仍有后继者?





一个原因是这些官员已经形成了抄袭依赖。他们不具备“动手能力”,也懒得认真动脑筋。如果官员稍微上点心,认真读一读十九大报告,恐怕就会有一番心得;如果再联系自身工作,应该更有表达欲望。之所以不读不写,与毫无为政者的操守有关。





另一个原因恐怕与形式主义大行其道有关。在现实中,但凡涉及落实中央精神,总有一些地方和官员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习惯于走过场。相关官员的学习体会是不是自己写的?如果是自己写的,是不是敷衍,有没有走心,有无反映真实情况,诸如此类,一些部门既不核查,更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此一来,谁还把学习心得当回事?





一个具有反讽意味的现象是,官员抄袭东窗事发,往往不是上级查出来的,而是网友发现的。比如去年,一篇刊登在《延安日报》、署名为中共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某的文章,因内容与新华社两年前发表的一篇时评高度雷同,被网友质疑涉嫌抄袭。与其激赏网友火眼金睛,不如说当地的相关部门失明失察,该把关未把关,该堵漏未堵漏。





更可怕的是,“你抄我抄大家抄”的潜规则。抄袭现象不只存在于乡镇,还存在于市县,甚至一些部级官员身上。一个细节是,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被查出,他任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期间所写的法学论文抄袭率达到60%,有些章节干脆一字不改照搬其他人的论文。





要彻底清除官场中的抄袭现象,在严明党纪政纪的同时,更需要祛除抄袭文化。如果人人以抄袭为耻,如果监管部门对抄袭零容忍,如果建立行之有效的反抄袭监测机制,谁还敢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