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0多名大学生陷套路贷:5人离家出走,3户举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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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齐鲁晚报 3月28日消息,向一家贷款公司借九千元周转,却一环套一环被迫向另三家公司贷款,滚成数万元债务。这听起来像天方夜谭,但是近期却屡屡发生在一些大学生身上。近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打掉一个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犯罪的“套路贷”涉恶团伙,打响了济南市对“套路贷”犯罪开打的第一枪。





大学生借钱买手机





2700元欠款成噩梦





小张是济南某高校的大学生,因想换部手机,萌生了向“放贷公司”借钱的念头。





2016年9月,小张从一家“放贷公司”借到九千元,兴冲冲地买到了朝思暮想的手机。一开始小张每月还款挺及时的。可就剩下2700元还没有还上时,意外发生了。小张的银行卡丢了,没有及时还款造成了逾期。“放贷公司”的人逼迫他偿还欠款和逾期所产生的利息,总计七千余元。





小张一听愣了,明明只剩下2700元没还,多出来的四千多元是咋回事?催债人说,这是借款合同里面规定的。





当他为还钱焦头烂额时,借贷公司的刘某出现了,说他有办法让小张还上欠款。





于是,在2017年9月21日,这个刘某将小张带到了长清,在一家名为“齐鲁私贷”的公司,借得高利贷15000元。





为了还这15000元,小张又先后从第三家、第四家公司借款。因无法还清,遭到催收人员殴打,被打成了轻微伤。无奈之下,小张只能选择了报警。





借到手一万元





借条上却是32000元





自2018年1月以来,长清警方就接到多起类似小张这样的,大学生因借贷被讨债引发的警情和举报。





大学生王某在“齐鲁私贷”公司实际借款10000元,被要求还款16000元,每半月还款8000元,分两次还清,结果被要求“借一押一”,按第二次应还款日期打借条32000元,每次逾期按32000元催收。王某因第一次还款逾期被“齐鲁私贷”人员限制人身自由,其间被八名嫌疑人轮番殴打,最终被致轻伤。





大学生乔某也因还不上“齐鲁私贷”的借款,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40余小时。





警方调查发现,多起警情和举报指向同一家“放贷公司”。这家公司是由于某、齐某两人成立的。二人因从事借贷业务相识,未经许可注册,于2016年5月在长清大学城常春藤小区合伙成立“齐鲁私贷”,共同出资、平分盈利。同时二人分别负责一个小团队,用老业务员带新业务员,招揽大学生借款,有较为固定的“业务流程”和“行业规矩”,分工明确,按比例提成。





1月23日晚,刑警大队组织三十名警力,兵分三路对前期确定的嫌疑人办公地点和住处进行统一行动,当场传唤于某、齐某、刘某等11人,查获账本20余个、借款合同30余份,以及相关借款人信息200余条,又于次日传唤嫌疑人3名。





专案组连夜组织审查,发现该团伙成员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多起犯罪事实。





1月24日,长清区分局依法对于某、齐某、刘某等9人刑事拘留。





五名学生离家出走





三个家庭被迫搬家





经警方调查,于某、齐某、刘某等人假借“齐鲁私贷”“齐鲁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侵害目标,通过“网贷”“微贷”、校园广告、中介等途径招揽有需求的大学生借款。





于某等人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和不想让家人知道的特点,以个人民间借贷为幌子,以“行业规矩”“借一押一”“借一押二”等各种名目为由,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债务合同,非法获取“手续费”“管理费”等名目繁多的金钱利益,过程中采取“肆意认定违约”“层层转贷”等方式,达到非法索取巨额金钱的目的。





为了催款,于某、齐某等人多次使用暴力、恐吓、要挟、侮辱、骚扰等手段向大学生和其家人施压,如在威海、莱芜、德州等地,多名被害人家门、院墙上被喷漆、大字涂写侮辱性语言,用高音喇叭喊话损害被害人名声。据调查,于某、齐某等人团伙侵害对象中,有五名被害人因不堪催收压力,离家出走,有三户被害人举家搬迁。





目前,警方已先期确定了五十余名分布在全省各个城市的借款大学生受害者。





3月26日,检察院对该团伙中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犯罪的7人批准逮捕,另有11人取保候审,1人上网追逃。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题为《山东50多名大学生陷“套路贷” 有的为躲债举家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