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教你如何计算 房屋征收中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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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教你如何计算

房屋征收中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因此,"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是在房屋征收补偿的范围内,那么又该如何计算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所能拿到的停产停业补偿额呢?下面,小编将分步教您如何计算。

(一) 确定补偿对象

被征收房屋一般会被划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停产停业补偿的对象主要是针对非住宅中的经营性房屋。同时成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象的房屋还需要同时满足四项条件:第一,被征收房屋具有被登记为营业性房屋的权属证明或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第二,被征收房屋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载明的住所;第三,被征收房屋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第四,被征收房屋必须要有实际经营行为。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房屋权属证书上登记的为住宅,但被征收人一直将此房屋用于经营,也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或者具有相应的纳税证明的情况,此类房屋也是可以取得停产停业补偿的。简单来说,"住改非"的房屋在办理了营业执照或者具有相应的纳税证明的情况下是可以获得停产停业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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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停产停业的补偿范围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范围一般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也即被征收人的直接利润损失,对间接损失和其他费用则不予补偿。一般来说直接经济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财务成本、违约损失等。

举例来说,如果某A企业在房屋征收前,每年正常可以产生预期利润三百万元,由于房屋被征收造成了经营中断了两年,那么这两年的损失即是应当补偿的停产停业损失。

当然,如果某B企业由于房屋被征收从a地搬迁到了b地,由于ab两地的环境质量要求不同,从而使B企业需要花费更多钱财来修建去污设施。由于增加的费用对B企业来说是间接费用,因此其中增加的费用不会被认定为应当需要补偿的停产停业损失。

(三) 确定停产停业的计算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因此,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要求(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当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2)并未具体规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标准,而是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

所以,由于各地区自行规定的计算标准不同,因此会有不同的计算方法,下面小编列举几种常见方法。

【1】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计算

以深圳为例,《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合法经营性房屋引起停产、停业的,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3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3个月的补偿。

【2】根据房屋面积计算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规定,北京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3】根据被征收房屋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以南京为例,《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属于营业用房的,应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

【4】根据营业年限计算。一般是在确定税基后,根据营业年限确定相应的补偿倍数。

【5】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委托可以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6】协商确定。由被拆迁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停产停业损失的数额与拆迁人进行协商确定,补偿期限为停产停业的时间。

因此,计算房屋征收中的停产停业损失主要需要考虑以上三个步骤。最后,小编提醒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数额的计算对于您能否拿到满意的征收补偿至关重要,所以当您遇到麻烦时尽量咨询专业律师,从而最大程度上的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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