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法院:开展“猎赖三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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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法院:





开展“猎赖三号”行动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贺州讯 3月份以来,贺州市八步区法院开展“猎赖三号”行动,主要集中打击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的行为,依法严惩失信拒执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申请执行人贺州某混凝土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某建设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八步区法院判令被执行人偿还申请执行人贷款80余万元;被执行人上诉至贺州市中院,判决驳回了被执行人的上诉申请,维持一审法院原判。在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广西某建设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八步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广西某建设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信息公开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依然拒不履行。针对此行为,八步区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该建设公司进行罚款5万元的处罚。





此次“猎赖三号”行动将持续到4月30日,通过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力争在今后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财产申报率达80%以上,变被动为主动,全面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廖梦莹 唐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