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加班为荣,比“过劳死”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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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班为荣,比“过劳死”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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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晁星

“过劳死”,曾经被视为是日本独有的社会现象。

1992年,当《世界知识》杂志刊出《日本的过劳死》一文时,对上班会“累死人”这件事,多数国人还没什么概念。

以加班为荣,比“过劳死”更可怕

如今,它对于我们来说,已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有资料显示,我国“过劳死”的人数呈上升趋势。工作压力大、加班常态化导致的过度劳累、健康透支,正威胁着不少人的生命。

对此,两会期间,政协工会界委员呼吁,要遏制过度加班现象,在企业层面建立健全工时协商机制,在行业层面科学制定劳动定额,在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过劳死”标准,在政府层面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更有委员将矛头对准了“加班文化”,直言“提倡以加班为荣,比‘过劳死’还可怕。”

以加班为荣,比“过劳死”更可怕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前段时间的“向猝死医生学习”风波。

因为白加黑、连轴转,一位积劳成疾的青年医生倒在了值班床上。就当众人扼腕叹息之时,当地卫计委却发文,号召广大医生向其学习。舆论反问声四起,学什么?学习如何更好地硬撑下去?也有人直言,“不学,要好好活着”。

以加班为荣,比“过劳死”更可怕

给“号召学习”打“差评”,反映出的其实是众人对过度、无序加班的厌恶。

以往,互联网行业的加班文化一直是茶余饭后的谈资。

有个流传甚广的故事:

一家中国互联网公司招聘了一位日本研发,上班第一天,他对部门同事说:“我在日本就是个加班狂,希望大家能跟上我的节奏。”

一个月后,他决定打道回府,临走扔下一句话:“你们这样加班,是相当不人道的。”

以加班为荣,比“过劳死”更可怕

可如今,“996”“5+2”“白加黑”已经蔓延到各行各业,披星戴月、加班加点成了越来越多人的日常。

“十年生死两茫茫,写程序,到天亮。千行代码,bug何处藏。纵使上线又怎样,朝令改,夕断肠。”

程序员的这一老旧自我调侃,现在再读,或能更加体味个中苦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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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加班,大伙颇有怨言,常常“感觉身体被掏空”,但企业却甚是欢喜。加班加点被奉献精神、狼性文化、企业凝聚力等“精神糖衣”包裹,成了貌似可以下咽的“毒药”。

很多企业为了鼓励员工加班,可谓煞费苦心。比如这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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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加班真的那么“美”吗?在公道君(ID:bjrbplb)看来,“以加班为荣”只会适得其反。

一则,这种文化之下,难免会形成一种认知偏见——疲惫远比卓越更有美德。

但事实远非如此。有专家指出,一个人一周的最佳工作时间是50小时左右,当你一周的工作时间达到90小时,所产生的结果和55小时几乎一致。这也就意味着,加班一定程度上空耗了时间。

很早之前,韩国一些银行开始实行晚上7时电脑强制关机制度,以此防止加班,结果不仅员工好评如潮,工作效率也大幅提高。

二则,无序加班也很容易造成“加班依赖”。上班时间懒懒散散、效率不高,工作完成不好,只能靠加班来补,周而复始,难免陷入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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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所有行业的工作之中,难免会遇到急难险重之事,加班或在所难免。但是,废寝忘食、熬夜赶工实在不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光荣事迹,其更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我们强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但牺牲健康、透支生命的方式并不值得提倡。

某种程度上看,加班就如借钱,救急不救穷,绝不是行之长远的策略。

在这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有所告诫——

那个时候我年轻想办好事,差不多一个月大病一场。为什么呢?老熬夜。经常是通宵达旦干。后来最后感觉到不行,这么干也长不了。先把自己心态摆顺了,内在有激情,但是还要从容不迫。

以加班为荣,比“过劳死”更可怕

也当看到,在加班风靡的同时,人们的权利意识也在增强。因而,两会代表、委员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职工权益恰逢其时。

权益必须保障,张弛也得有度。可是,囿于人情世故、职场规则、行业特性等等因素,相关法规的落地阻力客观存在。这也决定了,破解很多劳动福利“口惠而实不至”的尴尬,仅靠个人争取不现实,更重要的还是从制度上下足功夫。比如,不少地区已经在要求“领导带头休假”,这就不失为有益尝试。只要肯动脑,办法总比困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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