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儿子户口都是农村,但不在一个村,儿子能继承父亲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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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任何人法定的权利,你对你父亲所拥有的合法财产当然享有继承权,但必须合法继承其财产包括拥有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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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农村土地权的享有受到身份的制约。农村的土地是农民赖于生存的基础、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作为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的农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都具有浓厚的成员权的色彩,即必须从成员(农民)和集体的关系中把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民的土地权利作为由集体提供的基本生存资料和社区福利,照顾其生老病死,在一定程度上,土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你户口不在农村,显然不是该集体组织成员的人口,就不具有分配土地的资格。

其次,你能否继承你父亲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现在已有些地方实行了土地的确权发证,有些地方在推进中,计划2018年土地确权将全部完成。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事项权利的确认、确定。依照政策的规定进行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其他事项权利的内容。农村土地的确权对农民是有益处的,所起的作用是保障农民权益,是土地新一轮改革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我国土地法规定,土地二轮承包之后,家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所以家里新增人的人口,当然是家里之前分到的土地共有权,因此不要再说家里新增人囗沒地了,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新增人口可以写到土地确有权证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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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嫁出的女儿或者招到岳父家的上门女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婆家(岳父家)已经获得土地,但在娘家没有了。一种是在婆家(岳父家)和娘家(或父亲家)都没有分到土地。这样的人可以选择在娘家还是婆家或者父亲家还是岳父家进行登记,但只允许登记一处不能重复。也就是说,出嫁女(上门女婿)肯定也是有土地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出嫁女(上门女婿)的娘家(或父亲家)现在巳经没有人了,这样这个出嫁女(上门女婿)仍然可继承娘家(或父亲家)的土地,作为娘家(或父亲家)人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将土地登记在自己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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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你能否继承你父亲原有的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宅基地是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的集体性质土地。所以,你户口不在农村,显然不是该集体组织成员的人口,就不具有申请和使用宅基地的资格。但是,你作为继承人对你父亲的房屋及院墙均可继承,对所占有宅基地享有有限的使用权,也可以在《不动产权证》记事栏中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只是对继承的房屋,只允许修善,不允许翻建或改建,集体也将依法、合理的逐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