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董事师帅父子违规减持 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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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路通董事师帅父子违规减持 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和讯网消息 3月9日,深交所公布关于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师帅的监管函。

  深交所表示,经查明,师帅作为普路通董事兼财务总监于 2018 年 3 月 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10 万股,涉及金额 204 万元,师帅未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据普路通公告称,公司3月6日接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师帅告知,其证券账户出现违反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师帅的证券账户于2018年3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10万股(成交均价20.47元/股),成交金额合计2047000元。

  公告显示,以上卖出股票系师帅作为普路通激励对象于2015年公司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获授(授予价格9.8644元/股)并于2017年度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票。经与师帅核实,本次减持公司股票是由其父亲对其证券账户进行操作,师帅事先并不知情。

  经查,师帅证券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师帅对本次违规减持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同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其本人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深交所指出,师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条、第 2.1 条和第 3.1.8 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师帅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 诚实守信,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普路通为小米提供专业的供应链管理咨询与执行服务,自上周四起连续3天涨停,近两周涨幅超40%。截止发稿,该股报20.95元/股。

  和讯网上市公司数据库,师帅,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深圳市智雄电子销售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长沙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京基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深圳市怡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