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楚商李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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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波编著





长江出版社





分设渝号,东水坊住宅失窃





巴县是“李祥兴”主要的川粮采购地。至李本忠执掌“李祥兴”,李家已有三代人在巴县深耕,已然商誉卓著,人脉深广。因经营规模扩大,李本忠放弃了在巴县代理采购川粮的经营模式,专门设立了分号“渝号李祥兴”,常年进行川粮采购和储存,并视经营需要和川江水情安排下运。





已发现巴县档案中保存的,涉及“渝号李祥兴”及李本忠的几件官司的残卷文档,时间自嘉庆十六年(1811)至道光十一年(1831),跨度21年。通过这些案卷,可以确认李本忠是一位身家殷实的大粮商,在重庆巴县的楚帮中有良好商誉和号召力。“渝号李祥兴”已开设数十年,以经营川米为主,兼营杂粮、桐油等川渝土特产,同时销售返渝粮船带回的瓷器等下江特产。并专门聘请掌柜,在李本忠离开巴县时,负责“渝号李祥兴”的日常经营。“渝号李祥兴”资本雄厚,在道光年间,已具备年收购、储存、贩运川粮数十万石以上的能力。按其经营规模和资金周转期推算,“渝号李祥兴”的资本至少有数十万两白银。





嘉庆十九年(1814)二月初十日,55岁的李本忠出现在巴县县衙大堂上,当堂呈递了一纸禀状。原来李家在巴县的住宅于二月初七日夜间遭入户偷窃,前来报案。禀状称:东水坊商民李祥兴,历年在巴县陕西街正昌开店经营、居住,屋后有门三道。二月初七日夜,遭小贼撬开后门入室,偷窃走大袄、领褂、皮袍、单袍、长衫等衣物共计13件,并开列了失物清单。共价值银80余两。禀状中指责东水坊范姓等几位坊捕,接到报案根本不上心缉拿窃贼,两天来没有任何结果。为此恳请县令发出票签,命令县衙捕快出差缉拿。时任巴县正堂董县令,经当堂阅状、查问,当即在禀状上批了三个字:准差缉。出票差遣县衙捕快高、朱、莫三人,在县城内坊、外厢仔细寻访,缉捕贼人破案。





东水坊因临近东水门得名。清代陕西街(今陕西路)是东水坊一条主要街道,北起朝天门码头,因北段建有陕西会馆而得名。沿线还有福建会馆、江西会馆、湖广会馆、广东会馆,有川东兵备道、巴县学署、重庆府、巴县等官署。因毗邻朝天门码头,商铺、货栈、钱庄、票号等店铺林立,商业发达,与汉口汉正街有许多相似之处。





因该案卷是残卷,现已无从知道该案的最后结果。但李家能在商机无限、客流如潮的陕西街上购置“宅后有门三道”的房产,足以证明李本忠的眼光和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