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谣难逃法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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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谣难逃法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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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谣难逃法律追责

●三明日报采访人员 苏莉 通讯员 尤盛尧 文/图

在人手一部智能手机的时代,加上各种社交软件高活跃程度,网络上信息众多,真假难辨。日前,我市出现多起网络散播谣言事件,引起社会恐慌。公安部门希望广大市民及部分微信公众号在没有了解事实真相情况下,不要随意发布虚假信息,否则将依法处罚。

尤溪出现人贩子

2017年3月12日,一条"今日尤溪团结小学门口抓到一个人贩子,承认前天在浦头抓了一个小孩子,广大的家长们一定要带好自己的孩子,以免给人贩子可乘之机!"的消息和"现场"抓捕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内疯传。

后经尤溪警方核实,该视频是一个正常的执法视频,并非所谓的人贩子。当日21时,尤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官方微信发布辟谣微信,并于3月13日受理治安案件调查。

受案后,城关派出所立即与网安、图侦等部门取得联系,请求其帮忙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及查找该谣言来源。经多方查找,找到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监控视频显示,拍摄视频的人为一名长发女性,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前往案发现场核实。

在案发现场附近发现一名长发女子与视频中的女子样貌体态极其相似,其承认于当日拍摄了一段视频并配上带有"抓了一个小孩"字眼的文字发到微信朋友圈。然而,这条信息多次被他人转发、评论,后该消息演变成"尤溪出现人贩子"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疯转。

2017年3月20日,办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散布谣言的女子作出治安处罚。

大田一人买六合彩跳楼

2017年3月17日,一段标记为"大田老车站一人买六合彩跳楼"的视频在大田多个微信群聊群里疯传,尽管视频只有短短的1分33秒,却让这个小县城"炸开了锅"。

整段视频,是一个从高处往下俯拍的角度,从中可以看到现场就是在拍摄者的下方,一个不知名的街角的人行道上,一名死者横在那,周围除了有几名在勘查现场的民警外,还有许多群众在一旁围观。伴随视频里出现的背景声尽管嘈杂,仍可以辨听出拍摄者是一名中老年妇女,操着一口浓厚的闽南口音。

经警方查证,当天以及近期,辖区内并没有发生群众跳楼的案件。那么,是谁将这个视频的发生地"嫁接"到大田,并在微信群里传播的?大田警方高度重视,组织网安及派出所对首先发布这个视频的"手机微友"的真实身份进行核查。很快,家住大田城区宝山路某民宅的蔡某进入警方的视线。

原来,在大田本地经商的蔡某,平日需与生意伙伴及客户保持联系,就在自己的手机微信上建立了多个微信群,当他看到微信群里有人上传这段视频的时候,觉得很有"教育意义",就在自己其他的微信群聊群转发,并加上自己杜撰出的"大田老车站一人买六合彩跳楼"的标记。

鉴于蔡某能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及时删除上传在自己微信群里的相关视频及文字,并澄清事实真相,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大田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警告"处罚。

学会鉴别信息真假

"去年我市共查处61起网络造谣案件,其中大部分以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为主,像'三元绿都大厦倒塌压死人'事件就属于断章取义,网友只是拍到了一个角度,就以自己的想象配文。"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二大队民警刘同伟说:"在信息泛滥的时代,市民要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加强信息辨别能力,对待任何信息不要怀有从众和哗众取宠的心理进行盲目传播,应当先考虑事实的真伪性,或是到官方公众号确认是否有相关权威信息发布,而不是盲目地跟风。

谣言止于智者。警方希望市民自觉维护健康网络环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对恶性造谣、传谣者,警方绝不姑息,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而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为了扼制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违法行为"零容忍",对于那些影响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后果的网络谣言,一经发现,严惩不贷。提醒网友在不确定信息是否真实的情况下,不要盲目发帖、转帖,要学会辨别谣言,避免心怀不轨的商家或个人大肆散布谣言,造成网络秩序的混乱和市民的恐慌。一旦发现有故意传播谣言的,应主动承担起举报打击网络谣言的责任,发动身边的人一起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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