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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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毛庆 通讯员 宁纪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对2017年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5起典型问题是:





建邺区莫愁湖街道北圩路社区党委书记何思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春节前,何思伟利用担任社区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收受在该社区承接过工程的某公司负责人张某给予的1000元购物卡和两瓶白酒。2017年8月,何思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高淳区国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副经理夏云飞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下半年、2017年3月17日,夏云飞两次在下班后驾驶单位公车外出吃饭并把公车开回居住地,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汽油费、车辆使用费折合人民币200元。2017年4月,夏云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浦口区永宁街道安监站原站长丁天贵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6年8月,丁天贵接受安监站聘请的某安全检查公司负责人给予的礼金3000元,丁天贵自己留下1000元,(下转A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