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提高报销比例,鼓励“小病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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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病进社区”报销比例提高、医疗康复等按床日付费、儿童白血病等22类重大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一系列跟医保支付相关的改革惠及于民,减轻参保患者负担。





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刷医保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前者参保对象为在职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0%以上,后者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一般为70%左右。





我省将逐步扩大门诊保障病种范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重点保障多发病、慢性病,以及能够在门诊治疗的其他常见大病,对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在50%以上。





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和推动医务人员多点执业。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患者可凭处方自由选择在医疗机构或到医疗机构外购药。





儿童白血病等22类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收费是指公立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普通床位)、药品、医用耗材(含植入材料)等各种费用。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和医疗机构范围。临床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的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优先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2类重大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逐步将日间手术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病种付费范围。





“从已开展按病种付费地区看,与之前按项目付费相比,患者医疗费用大都有一定程度下降。”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重点推行住院、门诊大病按病种付费,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到2018年,各设区市按病种付费数达到150种以上。





医疗康复等实行按床日付费





此次改革改变以往按项目付费方式,对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为稳定的疾病,实行按床日付费,同时加强对平均住院天数、日均费用以及治疗效果的考核评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患者实际住院天数和规定付费标准,与医疗机构结算,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此外,在助推小病进社区上,我省将发挥医保政策的杠杆引导作用,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参保人员首诊选择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比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提高15和25个百分点。对符合转诊规定的患者,由上一级医疗机构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零,合规医疗费用直接按规定报销。同时,鼓励居民签约家庭医生,直接在基层接受慢性病、常见病等诊疗服务,并将合规的诊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本报记者 毛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