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水域全面禁渔 广东万余艘渔船“休眠”

这是一篇关注度很高的文章!说的是《珠江水域全面禁渔 广东万余艘渔船“休眠” 》。该文章已被转发很多次了,你也来转一下吧。

正文开始:





渔政船整装待发巡查





中新网广州3月1日电 (索有为粤海渔)从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珠江水域处于禁渔期。记者1日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广东省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全省涉及的渔业捕捞船舶共11808艘。





据了解,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求切实加强禁渔期渔港、渔船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做好禁渔期渔民生活保障工作,缓解渔民生活困难,维护渔区稳定。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微信等媒体平台,深入渔村、渔港、渔户,广泛宣传报道禁渔制度的内容,营造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禁渔的良好氛围,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管理目标,确保珠江禁渔制度顺利实施。





渔政人员执法监管





据了解,今年禁渔期间,广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执法队伍将组织开展“亮剑2018-1”珠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水上检查和陆上检查相结合,加强主要捕捞水域、交界水域、违规捕捞高发水域以及渔获物装卸点、水上停泊点等地的执法检查。





在执法行动中,对于违反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案件,一经发现,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警方追究刑事责任;对查获的从事电、炸、毒鱼作业的涉渔“三无”船舶,将一律没收并就地拆解,构成犯罪的,移交警方追究刑事责任;对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将线索移交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广东四会禁渔宣传会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完)